希望岛的清晨是被椰子林的鸟叫醒的。
食堂里,莫嫂正往锅里下米粉。骨头汤咕嘟咕嘟冒着泡,蒸汽把她的脸熏得红扑扑的。
方叔端着自己的搪瓷碗排在第一个,碗里已经放好了葱花和剁辣椒。
“莫嫂,今天米粉软不软?”
“软,软得跟你那几颗牙似的。”
“什么我那几颗牙?硬度六点一!秦铮亲手测的!”
“行行行,六点一六点一。端走端走,后面还排着队呢。”
拉赫曼端着搪瓷杯走进来,杯沿那道洗不掉的茶锈在晨光里格外显眼。他排在方叔后面,也不催,就那么站着,看莫嫂往锅里撒了一把葱花。
“校长,今天起这么早?”
“睡不着。”
“因为诺贝尔的事?”
拉赫曼没接话。
方叔端了米粉让到一边,回头看了他一眼。
“校长,你嘴上说诺贝尔奖无所谓,心里还是在惦记吧?”
“惦记什么?”
“惦记那两封关注函啊,念念一封,秦铮一封,全岛都知道的事。”
拉赫曼把搪瓷杯放在桌上,坐了下来。
“方叔,你绑了多少年钢筋?”
“三十七年。”
“三十七年里,你有没有哪一天早上起来,觉得今天不想绑了?”
“有,天天都有,每天早上五点闹钟响的时候都想把闹钟砸了。”
“那你为什么还是起来了?”
方叔把筷子在碗里搅了搅。
“不起来谁养家?我老婆那会儿生病,孩子上学,哪样不要钱?闹钟响的时候想砸,但脚一沾地就不想了。不是不想偷懒,是不敢偷懒。”
拉赫曼端起搪瓷杯喝了口茶。
“那不就是了。”
“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