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又抽出一份文件夹,封面上印着“蒙古乌兰巴托自由金融区失败案例分析”
。
“乌兰巴托犯的是另一个极端——法律真空。他们宣布成立自由金融区的时候,连《外资保护法》都没立。投资者权益没有法律保障,合同纠纷没有裁判机构,税收优惠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写入成文法。国际资本进来不到半年就撤了。”
“为什么撤?”
“不是被赶走的,是被吓走的。金融中心的法律框架可以简单,但不能缺失。简单是美,缺失是坑。”
九条真一点点头。端起茶杯没有喝。
“成功的案例呢?”
中村抽出第三份文件夹,封面印着“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律架构分析”
。
“迪拜是教科书级别的成功案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架构可以概括为‘四个独立’。独立的法律体系——基于英国普通法,跟阿联酋民法体系完全脱钩。独立的司法系统——金融中心法院独立于阿联酋司法体系,法官全部从普通法系国家聘请。独立的监管机构——金融中心管理局独立于阿联酋央行。独立的税收制度——零企业所得税,零个人所得税,零资本利得税。”
“四个独立加起来等于什么?”
“等于告诉国际资本一句话——你在迪拜金融中心签的合同,用的是你信得过的法律,由你信得过的法官裁判,受你信得过的监管机构保护,赚的钱一分不少全让你带走。”
“南岛国能复制这四个独立吗?”
中村合上文件夹。
“不能完全复制,也不需要完全复制。阿联酋本地的司法体系是民法体系,跟国际金融通行的普通法体系不兼容,所以迪拜必须搞‘飞地式法律体系’。南岛国不一样。南岛国的法律制度目前还在构建初期,灵活度高,完全可以在金融岛直接引入国际通行的普通法体系,不需要搞飞地。这是南岛国的后优势——没有历史包袱,可以从零开始按最优方案搭建法律框架。”
橘猫从砂地上站起来。
伸了个懒腰,前爪在砂地上按出两个小坑,走到石桌下面,用尾巴蹭了蹭中村的裤腿。
中村低头看了一眼,嘴角动了动,继续把核心法律框架草案摊在石桌上。一共八份文件,封面标题清晰工整。
“我们建议金融岛的法律框架由八部基本法律构成。”
“第一部是什么?”
“《金融岛基本法》。作为根本性法律文件,明确金融岛的法律地位、自治权限和资本自由原则。核心条款包括外资持股无限制、资本进出无管制、利润汇出无审批。这三条必须写入基本法,不可修改,不可废除。”
“第二部,《金融监管法》。设立独立的金融岛监管委员会,独立于南岛国央行和政府,直接对金融岛董事会负责。第三部,《税收法》。实行零企业利得税、零个人所得税、零资本利得税,税收政策五十年不变,写入花岗岩碑立在金融城入口。第四部,《争议解决法》。设立金融岛国际商事法院,法官从普通法系国家聘请,终审权在金融岛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