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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8章 正能量的外壳(第3页)

“没有。正能量的言论在任何法律框架下都属于——”

“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

“对。关键是这些畅想不构成具体承诺。他说的事全是‘未来要做’、‘将来要搞’。没有时间节点,没有具体数额,没有合同义务。你没法追他的违约责任,也没有法条追他的行政责任。”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谈不上,造谣传谣也够不上——他说的全是将来时。将来时在法律上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且他们反复在直播间里表态——‘不支持现金交易’、‘大家不要私下买卖派币’、‘我们只相信主网官方渠道’。你录下来的每一条都像他在帮你维持秩序。”

“这些话是不是我们派去卧底的人录到的?”

“对。他们现在开会前都先念一段风险提示,比我们法制处的普法宣传还规范。”

曹丽娜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林国栋的内线。响了两声,接通了。

“林厅。法制处的意见我看了。结论是现阶段确实无法定罪。”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意料之中。你这个案子,跟到现在。定性了吗?”

“没有。刑事定不了,行政也定不了。行政处罚法第三条——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无效。我们找不到法定依据。”

“广告法管不着他,他没收钱、没有具体广告要约、甚至连‘保证收益’这种话都让下线去说了。直播间里说的话全是正能量和宏大叙事——畅想搞实业、振兴经济。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连平台都不会封他。”

“他们连广告法也研究过?”

“规避得干干净净。不讲具体收益,只用用户案例暗示,所有的自证素材都嵌在群聊截图或直播弹幕里。按现行司法解释,这种暗示性的辅助材料很难认定为广告法意义上的‘虚假广告’的直接证据。”

林国栋又沉默了几秒。

“公司法领域有没有切入点?这些地推搞农家乐收材料费,收款账户走的是个人码,没有注册主体,没有经营许可,没有工商登记——这本身是不是违规经营?”

“餐饮服务许可和工商登记确实可以套。但那是工商和市场监管的权限,罚款几百块补个证的事。你可以说他卫生条件不达标查封他的农家乐,但封不了他线上的直播间。他回头换个场地继续收。只要派币本身不收钱,他们这个模式就是个不倒翁。往哪一个方向打都会弹回来。”

“这就是聪明人干的事。”

林国栋的声音沉下去。

“他们知道自己不收钱——不收钱就是最大的护身符。他们也知道我们拿他们没办法。你遇到对手了。”

“把法制处的意见和这段时间的侦查材料整理归档,抄送省厅反诈中心一份。另外——南岛国李晨那边的异常扫码报告也一并附进去。既然国内暂时定不了罪,那就走国际警务合作渠道,通报东南亚几国经侦联络处联合预警。我们的权限到边境为止,但他们的盘子不只在边境这边。多国同步盯紧,哪天哪个国家的执法机关先找到突破口,我们这边才能跟着动。这案子没完,只是暂时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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