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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红色婚礼(第3页)

嘉禾说,“她说她在福利院的时候,十几个人住一间屋,习惯了。”

“那也不能这么委屈人家。”

静婉说。

“妈,春梅是明白人。”

嘉禾说,“她知道咱们家的情况,不挑。咱们就按您说的,拉个帘子,先凑合着。等以后有条件了,再换大房子。”

静婉看着儿子,眼睛湿了:“嘉禾,妈对不起你。你结婚,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

“妈,您说什么呢。”

嘉禾握住母亲的手,“有您在,有家在,比什么都强。”

话虽这么说,但嘉禾心里也不好受。四十七岁才结婚,连个新房都给不了媳妇,他觉得愧疚。但这就是现实,1965年的北京,住房紧张是普遍现象。筒子楼里,一家七八口住十几平米的多的是。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不错了。

晚上,嘉禾躺在床上——地铺上,睡不着。他想春梅,想那个圆脸大眼睛的姑娘,想她说的“能把日子过好”

。是啊,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重要。房子小点,挤点,但只要心齐,就能把日子过出滋味来。

就像做饭,材料有限,但用心做,就能做出好味道。

他相信,他和春梅,也能把有限的日子,过出无限的滋味。

婚事开始筹备。

首先是打结婚报告。嘉禾和春梅各自写了申请,说明自愿结婚,经组织介绍,互相了解,感情融洽。食堂党支部讨论通过,盖上大红公章。

然后是开介绍信。嘉禾去街道居委会,春梅去福利院(她的单位是食堂,但档案在福利院),开未婚证明、政治表现证明。一切都要白纸黑字,公章齐全。

最后是登记。四月十五日,嘉禾和春梅去了崇文区民政局。办事的是个中年妇女,戴着套袖,很严肃地看了他们的材料。

“自愿结婚?”

“自愿。”

“有单位介绍信?”

“有。”

“好,签字吧。”

两张红色的结婚证,像奖状一样。上面写着:“沈嘉禾同志与赵春梅同志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

下面是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嘉禾和春梅各自签上名字。字迹很工整,像小学生写作业。

“恭喜你们。”

办事员难得地笑了笑,“祝你们革命伴侣,白头偕老。”

“谢谢。”

嘉禾说。他接过结婚证,看着上面自己和春梅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心里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从今天起,他就是有家的人了,有妻子的人了。

走出民政局,春梅小声说:“老沈,咱们……真结婚了?”

“真结了。”

嘉禾说。

“我怎么觉得像做梦。”

“我也觉得。”

两人对视,都笑了。阳光很好,风沙停了,天蓝得像洗过一样。

“春梅,”

嘉禾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媳妇了。”

“嗯。”

春梅低下头,脸红了。

“我会对你好的。”

“我知道。”

很简单的对话,但很郑重。在那个年代,一句“我会对你好的”

,就是最重的承诺。

接下来是准备婚礼。

说是婚礼,其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组织上有规定:婚事新办,移风易俗。不能大操大办,不能铺张浪费,不能搞封建迷信。

所以,没有彩礼,没有嫁妆,没有花轿,没有拜堂。就是请几个亲朋好友,吃顿饭,发点喜糖,就算礼成。

但静婉坚持要有点仪式感。她把家里能拿出来的好东西都拿出来了:一对新的暖壶,印着“劳动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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