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明明将尽欢拉到一旁,从随身带着的精致小皮包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黑色长方体物件,塞进他手里。“欢儿,这个你拿着。”
尽欢低头一看,心头微动——那是一台大哥大,在这个连固定电话都算稀罕物的年代,这玩意儿简直是身份和能量的象征。
厚重的机身,长长的天线,握在手里颇有分量。
“这是干妈托了关系,从南边……弄回来的。”
洛明明压低了声音,美目流转,省去了具体渠道,但意思不言而喻。
走私,在这个年代是暴利也是高风险的行当,也只有她这样背景深厚又胆大心细的人,才敢且能弄到。
“跟我手里那台是一样的,号码我都让人给你上好了,就存里面。想妈妈们了,就按这个键,直接就能打到我们那儿。”
她纤细的手指点了点按键,又忍不住摸了摸尽欢的脸颊,指尖带着眷恋。
“省城那边事情实在丢不开,你小妈一个人顶着,我们再不回去不行……但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们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有了这个,好歹……好歹能随时听见你的声儿。”
张红娟也凑了过来,眼圈又有点红,她没说什么,只是用力抱了抱儿子,胸脯紧紧压着尽欢的胸膛,声音闷闷的“听见没?有事一定要打!没事……没事也想妈了就打!电话费不用你操心!”
尽欢握紧了手里冰凉又滚烫的“砖头”
,抬起头,脸上是恰到好处的感动和乖巧“嗯,我知道了,妈,干妈。你们路上小心,别太累着。我……我会想你们的,帮我跟小妈问个好!”
他当然明白这玩意儿的来路不正,也清楚在这个时代,拥有它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通讯的便利,更是一种隐形的权力和连接。
干妈洛明明的人脉和手段,由此可见一斑。
两位美妇又千叮万嘱了好一阵,才一步三回头地上了车。车子扬起尘土,渐渐消失在村口土路的尽头。
尽欢站在院门口,掂了掂手里的大哥大,天线在晨光中反射着金属的冷光。
尽欢拿着那沉甸甸的“黑砖头”
,回到自己屋里,关上门,饶有兴致地研究起来。
这东西在他前世记忆里,早已是博物馆的陈列品,属于一个遥远而充满粗粝感的时代符号。
他摩挲着粗糙的塑料外壳,找到顶部的天线,试着拉出来——一节,两节,金属杆摩擦出轻微的“咔咔”
声,直到完全伸展,像一根细长的鞭子指向屋顶。
据说信号好坏,跟这天线拉得够不够长、方向对不对有很大关系。
翻过来,背面有个凹槽,里面嵌着一块巨大的、可拆卸的镍镉电池板,分量不轻。
他记得这玩意儿充电时间长得吓人,通话时间却短得可怜,号称“移动电话”
,其实大部分时候得配个专门的充电底座,跟座机也差不了太多。
正面是绿色的单色液晶屏幕,此刻暗淡无光。
屏幕下方是密密麻麻的按键区。
数字键o-9,井号键,星号键,还有几个功能键——Rnetd(送)、end(结束)、Fnet(功能)、sTo(存储)……按键很大,手感生硬,按下去“咔哒”
作响。
他按照干妈洛明明刚才指点的,长按了侧面的电源键。
一阵轻微的电流嗡鸣声后,屏幕亮起了绿色的背光,显示出“nosVc”
字样——无服务。
这很正常,在李家村这种偏僻乡下,信号塔恐怕只在镇子上才有,想要通话,估计得爬到附近的山坡上去找信号。
尽欢试着按了几下数字键,屏幕随着按键亮起相应的数字。
他又按了Fnet键,进入功能菜单,里面选项简单得可怜音量调节、铃声选择只有单调的“嘀嘀”
声和稍复杂点的“叮咚”
声、本机号码显示……存储电话簿需要先按sTo,再输入号码,再分配一个两位数的存储位置,繁琐得很。
他找到显示本机号码的选项,按下去,屏幕跳出一串数字。
这就是干妈给他弄来的号码了,属于这个时代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移动”
身份标识。
握着它,站在这个1979年的乡村土屋里,一种奇特的时空交错感涌上心头。
尽欢把玩了一会儿,将天线小心地按回去,然后关掉了电源。这宝贝现在用不上,得省着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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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又过了一两天,赵花挎着个小包袱,脚步轻快地走在回村的土路上。
阳光照在她脸上,红润润的,眼角眉梢都带着藏不住的喜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