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给我的,说是传了好几代。”
陈明月的声音在抖,“你带着,就当……就当是我陪你回家。”
林默涵握紧玉佩,温润的触感从掌心一路烫到心里。他想抱抱她,但最终只是拍了拍她的肩:“你先回去,把阁楼里的东西处理掉。报机拆了,零件分开扔,胶片用火烧,灰倒进马桶冲走。做完这些,去‘明星咖啡馆’等我。”
“你要去哪儿?”
“去见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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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高雄市警察局门口。
林默涵从黄包车上下来,整理了一下西装领带,拎着公文包走进大厅。值班警察抬头看他一眼:“找谁?”
“我找周队长,军情局的周队长。”
“二楼,最里面那间。”
楼梯是木制的,踩上去吱呀作响。林默涵走得很稳,每一步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不快不慢。走廊里弥漫着劣质烟草和汗臭混合的气味,尽头的房间门虚掩着,能听见里面说话的声音。
他敲了敲门。
“进来。”
推门进去,周队长正坐在办公桌后看文件,见他进来,挑了挑眉:“沈老板?稀客啊。”
“周队长,打扰了。”
林默涵在对面坐下,把公文包放在腿上,“上午在茶楼,您说的话,我回去想了想,觉得还是得来一趟。”
“哦?”
“张启明这个人,我跟他也算认识一段时间了。”
林默涵打开公文包,取出一沓文件,“他找我借过钱,说是母亲治病要用。这是借条,连本带利,一共八百银元。”
周队长接过借条看了看,没说话。
“我知道,军情局有规矩,公职人员不能在外面借钱做生意。”
林默涵叹了口气,“可我当时看他可怜,老母亲躺在床上等钱救命,一时心软就借了。现在想来,是我糊涂了。”
“沈老板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真犯了什么事,该抓抓,该判判,我绝无二话。”
林默涵从怀里掏出个信封,推过去,“这借条,就当我孝敬周队长和诸位兄弟喝茶。只求一件事——别把我牵扯进去。我做点小本生意,拖家带口的,经不起风浪。”
周队长打开信封,里面是十根金条,黄澄澄的,在昏暗的光线里闪着诱人的光。
“沈老板,这不太合适吧?”
“合适,怎么不合适。”
林默涵笑了,“我听说周队长老家在泉州,家里还有老母亲要奉养。这点心意,就当是我替张启明孝敬老人家的——他欠我的钱,我认了,但周队长的辛苦,我不能不表示。”
话说到这个份上,意思很明白了:钱你收下,把张启明这件事定性为“经济问题”
,别往“通共”
上扯。至于张启明本人是死是活,我不管。
周队长盯着金条看了半晌,忽然笑了:“沈老板是个聪明人。”
“糊涂人做不了生意。”
林默涵起身,“那就不打扰周队长办公了,告辞。”
“慢走。”
走到门口时,周队长忽然说:“沈老板,最近高雄不太平,晚上尽量别出门。”
林默涵脚步一顿,回头笑道:“谢谢周队长提醒,我晚上都在家陪内人,不出门。”
下楼,出警察局,上黄包车。车夫问去哪儿,林默涵说“随便转转”
。
车在街上慢悠悠地走,夕阳把街道染成血色。林默涵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刚才那十根金条,是他这些年攒下的全部家当——不是组织的钱,是他自己一分一分攒的。陈明月不知道,老渔夫也不知道。
他本打算等台湾解放了,用这笔钱在厦门开个茶行,让陈明月当老板娘,不用再提心吊胆过日子。
现在,没了。
但他不心疼。钱能解决的事,都不叫事。他心疼的是张启明——那个胆小的、孝顺的、不想打内战的年轻人,现在不知道在刑讯室里,正经历着什么。
车经过爱河桥时,林默涵让车夫停下。他走到桥边,看着河水在夕阳下泛着金光。三年前,他就是从这里下的船,踏上这座岛屿。当时他想,也许三年,也许五年,总能等到回家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