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也没什么事需要我去做了。
经过一段颠簸的路段与令人烦闷的堵车,将车停在五百米外的停车场,我徒步走进了这家店。
店里很破,由于不在饭点,人也不是很多,我闲得惬意,点了大份的红烧肉,就这么坐在了门口的位置。
不一会儿,一碗娇艳欲滴的红烧肉上桌,我食指大动,就着米饭,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恩,真好吃,肉已经酥烂,肥而不腻,肥肉带着瘦肉就这么流进了我的咽喉,那酱汁的咸甜之间竟然还留有澹澹肉香,真是太棒了。
人生中若是吃上这么一碗红烧肉,才能算得上完美啊。
只是,口里的饭和肉为何越嚼乏味,难道不是越嚼越香么?
啊,我知道了。
这红烧肉已经做得很棒了,这苍蝇馆子的水平比我吃过的所有酒店都牛逼。
天气很棒,阳光明媚。
人也很好,周围工地上,所有向死而生的生命都在热烈生长着。
只是,我想她了。
不知何时,泪流满面。
「你搞卵,男人哭个鸡毛,又被工头吊了吧。」
两位工人兄弟坐在了我的对面,眉间带着不屑,眼底带着关切,将自己的那份红烧肉赶了一小半放进我的碗里。
「喂,你哪个工地的咯?」
带着口音的男人拿着一瓶啤酒,满脸不耐烦。
我?工地?拿起手机,我照了照自己的脸。
也难怪被误认为是工友,屏幕里,我现在满脸脏污,还带着泪痕,头油腻,一脸胡子拉碴。
只不过我和他们有所不同,他们的眼里闪烁着精光,是对生活的期望。
我咧了咧嘴:「没啥,家里出了点事。」
话音刚落,一瓶啤酒递到了我的面前:「哎呀,谁家没点事,偶老婆去年还跟别人跑了咧,男人,没啥过不去的咯。」
我的面前,坐着两位穿着一样工地背心的男人,看来是一个工地上的,他们浑身布满灰白的脏污,脚上的绿胶鞋歪歪斜斜,手指和脸皮同样干枯着,黑里透着红,像是地里的老红薯。
笑着挥手拒绝了啤酒,我打开烟盒,将两支烟递了过去。
「该阔气诶!哟哟哟,老板老板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