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弗格却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他撑着台面,笑得双肩发颤,一边笑一边道,“你的意思是我和神名先生成为同事?当然不,威士忌们都知道,我早就否定了这个可能。”
“然后——我得申明一件事。”
他抬起脸,群青色的、幽深如暴风雨前的海面般的眼瞳直直盯着贝尔摩德,“软肋,当然要握在手中,不是吗?”
贝尔摩德起先还在纳闷这家伙忽然笑起来是怎么回事,稍一品品他的话,心中一惊。
“所以用友情拴住?不愧是你。”
吧台边的女人失去耐心一般站起,似笑非笑地道,“没有什么要说了么?拉弗格。”
黑发青年歪头看她,微笑着做出了送客的手势。
贝尔摩德转身离开酒吧,门在身后合上,向外走出几步回到车上,她才冷下神色,沉默着将车从杯户町的这家酒吧门前开走。
然后她给朗姆打了电话。
“拉弗格是个混蛋,”
她言简意赅地说,“但如果是书店老板,他一定会主动跳入陷阱。”
今夜她确实是来试探的,朗姆已经做好了布置,不会将拉弗格置于死地,但需要一个让对方不会离开的诱饵。
朗姆本想利用项目“”
,拉弗格四年前就在针对对这项研究,最近正好用一些叛徒作为材料有了一点结果,他有自信有这个吊着,拉弗格的注意力不会转移。
但知情的贝尔摩德提出了建议——她觉得可以添上更重要的一项,以书店老板作为关键。
这还是黑麦提醒她的。虽然个人仍然倾向于拉弗格的真心虚薄,但贝尔摩德也并非不听劝,琢磨一会,觉得一点点真心对拉弗格来说都算庞大了。
更何况书店老板虽说是个热心市民,但个人能力足够优秀,说不定还能为组织新增一名代号成员。
朗姆被贝尔摩德说服,于是才有了她今日接到拉弗格的邀请后没有拒绝,按时前来发生的事。
“真的?”
朗姆有些惊讶,他相信贝尔摩德的判断,但还是吃惊于那个书店老板竟然对拉弗格真的有价值,能让贝尔摩德笃定这一点。
拉弗格一向难以揣测,这时候确定对方有了软肋,还能用到计划里,朗姆品味一番,畅快极了,并越发期待到时的场面。
“那你就负责那边吧。”
他说,想了想,还是叮嘱道,“那个叫神名的,到时候别伤的太狠。”
优越的身体素质,若是不想服从组织,用作实验材料也正好,尊尼获加再怎么配合,也不能参与会损害到身体的实验。
“……我明白。”
贝尔摩德应下。
说完主要事情,朗姆便挂断了电话。
而贝尔摩德的视线在打方向盘时从后视镜上一晃而过,看见自己不太明朗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