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正中铁靶边缘,“当”
的一声,把铁皮撕开一道裂口。
“有进步。”
曹子建点头,“第三,试试把枪口落点往左收两寸——你刚才那偏右了。”
方廷闭了一下眼,在脑子里把上一的手感重新过了一遍。
偏右了,那就是扣扳机的时候右手食指往里勾得太用力,枪口被带向了右边。
他调整了握法,第三压进弹仓,端枪,瞄准,屏息。
“当!”
铁靶正中心,赫然多出一个圆洞。
看着这一幕的曹子建一愣。
五十步,虽然比手枪只远了二十步,但武器重了一倍,后坐力更是大了数倍。
居然三,就能正中靶心。
这射击天赋,已经不是远常人了,而是妖孽级别了。
曹子建感觉,自己这是捡到宝了。
但为了不让方廷紫的已满,他嘴上还是十分平淡的说道:“不错,不过五十步只是小儿科,还得继续练。”
说完,曹子建取出一盒长枪子弹,继续道:“练,练到每一枪都能精准打到五十步外的靶子,就可以去打七十步。”
“还有,把这个手感给刻进骨头里。”
虽然这会,方廷肩窝里那块肉已经肿了起来,但他浑不在意,满脑子都是第三正中靶心时那一瞬间的感觉。
手指、肩膀、呼吸、心跳,所有东西在那一刹那合在了一处,像齿轮严丝合缝地咬合,然后“当”
的一声,就对了。
一个上午的时间,方廷都在练习。
五十步的铁耙已经换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能被他给打得千疮百孔。
而且经过一上午的练习,射击天赋堪称妖孽的方廷,端起长枪的姿势已经比早晨熟练太多太多了。
枪托入肩的位置不用低头去看就能一次到位。
哪怕曹子建让他打七十步外的靶子,方廷也是在第三枪就找到了感觉。
就在太阳准备落山的时候,曹子建上前,轻轻按住方廷正要上弹的手:“小方,够了,再打就练坏了。”
“曹先生,我不累,还能再打两匣。”
方廷忙道。
“肩膀被震得准心都不稳了,你自己感觉不到?”
曹子建语气一沉:“练枪最忌贪。你今天打了快两百子弹,右肩的肌肉已经疲劳到了头。”
“再打下去姿势会变形,变形了再硬打,就是在练错的习惯。”
“得不偿失。”
方廷低头看了看自己微微颤的右手。
“好了,明儿在过来。”
曹子建拿过他手中的长枪:“去把踏雪牵回来,我把地上的弹壳给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