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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去小说网>我真沒想火葬場啊[快穿] > 第102頁(第2页)

第102頁(第2页)

「我沒事了。」莊忱說,「走吧,我去給你挑鬥篷。」

他把每個字都咬得很清晰,睜開眼睛,撐著床沿就要往起坐。

凌恩立刻扶住他:「怎麼會這麼快就沒事?今天特殊,我可以背你。」

「不用了……」小皇子慢吞吞地說,又抬眼看他,「你不是巴不得想讓我自己走路?」

那雙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清冽得像是能飛出來刀子。

剛才因為難受逼出來的水汽還沒褪,把長長的睫毛沁得漉濕,不等凌恩看清,就已經被眼睛的主人隨手抹乾淨。

莊忱自己走路其實還有些吃力,他走了幾步就晃了晃,卻還是推開凌恩,不叫他背,自己踉蹌著走到門口。

他走到這裡就力竭,撐住門框,抵著門框大口喘氣。

「以後不叫你背了,我自己走。」莊忱說,「你去套馬車,我慢慢走過去。」

……這原本就是凌恩想讓他學會的事。

莊忱的身體虛弱,又沒有精神力,如果再不加鍛鍊,會越來越不足以支撐平時的活動。

自己走路對莊忱有好處,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凌恩也一直都是這麼想的。

只是在這一刻,看著向來傲慢、向來頤指氣使的小皇子背對著他,抵著門框不住地咳喘發抖……凌恩居然生出反悔的念頭。

「今天破例,你不舒服。」凌恩低聲說,「阿忱,別耍脾氣。」

莊忱沒有耍脾氣,他是真的做了這個決定,抵住凌恩的胸口,不叫他繼續走近:「去吧,天快黑了。」

「你以後要跟我進軍校,每天都要穿斗篷。」

莊忱說:「穿著斗篷,就別弄亂了。」

凌恩其實很想問,莊忱這種身體狀況,為什麼要強撐著上軍校——但這種問題不在僕從和侍衛能多嘴的範圍。

莊忱說的也的確有道理,穿著斗篷就不方便再背人,否則會把斗篷弄皺……這一點凌恩過去沒考慮過。

他低下頭,看著抵在自己胸口的手臂,這是個很鮮明的拒絕姿勢,莊忱拒絕他再做這件事。

莊忱拒絕再被他背著。

……這很好。

莊忱用手臂抵著他,凌恩的衣服並沒被弄皺,他不知道自己在不舒服什麼,只是快步去套馬車。

凌恩站在馬車旁,等了進十分鐘,莊忱才慢慢走過來。

小皇子不只從哪弄了跟拐杖,撐著一步一步挪,剛走到馬車旁就徹底力竭,摔進凌恩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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