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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去小说网>我真沒想火葬場啊[快穿] > 第103頁(第1页)

第103頁(第1页)

……莊忱就那麼直愣愣地砸下來,大概是在他懷裡昏厥了一小會兒。

凌恩跪在地上,抱著他,在這一小會兒的時間裡,腦中同樣空白。

然后庄忱醒過來,慢慢睜開眼睛。

凌恩也回過神,立刻攬住他汗濕的背,從「八百條斗篷」里抽出一條裹住莊忱:「走得……很好。」

他腦中空白,不知道該說什麼,他覺得不舒服,又不知道這不舒服從何而來。

他下意識說:「你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莊忱躺在他懷裡,睜著眼睛,看天邊濃郁的赤紅晚霞,幾隻寒鴉拍著翅膀飛過去。

莊忱問:「明明什麼?」

凌恩沒能答上來——現在他想明白了,他那時候想說的和少年侍從完全一樣,是「你明明很厲害」、「很堅強」,「很能幹,比那些身體強壯的人更能幹」。

但他當時沒能答上來,他同時在想別的事,他在想莊忱很難受,今天真的不該出門……他真的沒那麼需要一件斗篷。

所以傲慢的小皇子微微揚著下頜,目不轉睛地看了一會兒那片血紅的晚霞,在落下來的金色夕陽里笑了笑,就閉上眼睛。

再回憶這件事時,凌恩才陡然意識到,自己當初說的是什麼鬼話。

……是什麼鬼話?

「你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明明什麼?明明用不著人背,明明就是捉弄人難為人,明明就能自己走?

這種聽起來幾乎像是質問和諷刺、格外刺人的話,並沒讓壞脾氣的小皇子有更多反應。

十四歲的小皇子只是攤開手腳,一動不動地躺在夕陽里,躺了很久……躺到終於有點力氣,就坐起來。

大概是夕陽刺眼,少年胡亂抹了下眼睛。

他自己爬起來,抄起那根一路撐過來的破木棍,扔進凌恩懷裡,頭也不回爬進馬車。

「幫我買根拐杖,要鑲紅寶石的。」莊忱說,「這個太難看了。」

……

很多時候,人對於某件事的認知,都有種堪稱殘酷的滯後性。

就比如直到現在,凌恩看著眼前碎片中的畫面。

那個少年侍從拼命把莊忱哄上馬車、拼命拍著胸口保證馬車就是去斗篷店,一定給他們的好陛下買一件斗篷。

一件又酷又帥氣,穿出去就威風,誰看了都要說好看的斗篷。

那個半舊的黑斗篷早就過時,早就該換了。

少年侍從跟著馬車走,不停說著這些保證,他不知道莊忱聽不到,所以拼命把眼淚和哭腔咽回去。

少年侍從埋著頭,拼命地胡亂抹眼睛、拼命深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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