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
谁也不会嫌多。
既能买来各种美丽生物——纯洁的精灵、圣洁的“天使”
、妖娆的半兽人。也能买到山珍海味——生长在原始森林里的奇异果实、在无尽草原奔跑的膘肥牛羊,在波涛汹涌畅游的稀有鱼类,
总而言之,有钱能使鬼推磨。
那,什么来钱最快?
一本万利的生意?
万无一失的侵略?
不!
权利。
高高在上的权利。
不用流血,便可让辛苦一年的农户感恩戴德的上交粮食。
不用付出,便可让爬山涉水的商人屁颠屁颠的上交税金。
一句话,只要有权,就会有钱。
但埃尔克却是一个例外。
或许跟他的性格有关吧。
堂堂奥玛王国的二王子,吃的、穿的、住的,用的,全都是来自家族,而私有财产,只有那每个周少得可怜的薪水,其中一半,还给了另一个人——无意间看中的金丝雀。
别看埃尔克是个王子,薪水跟其他人一样。
“这么说,你的财力只能支持买下克菲罗外城的土地,至于人力和物力,你无能为力?”
李维问道。
“是的。”
埃尔克有些无奈。
以前的他,对钱没有兴趣。
毕竟吃穿不愁,有父亲在。
但现在。
听了李维的长篇大论,忽然现,金币好像用处很大,上到国王,需要金币维持国家运行,下到平民,也需要铜币购买日常所需。
“没事,有人会帮你。”
李维笑道。
“谁?”
埃尔克脱口而出。
李维也不卖关子。
“维加斯商会。”
“他们……”
埃尔克若有所思。
许久。
见埃尔克依旧沉思,李维便问道:“怎么,你看不上他们?”
“没有。”
埃尔克微微地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我收藏的物品里,那些值钱,可以抵押给他们。”
闻言,李维不禁一笑,说道:“不用,只要你找他们合作,他们不仅热情,还主动给你钱。”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