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莫青凤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他如今不仅读书识字,且住在城里,身上有钱,怎么会走丢?
莫青凤拽着秦瀚宇的袖子,在花灯摊子前挪不动脚。龙灯、兔灯、荷花灯、走马灯,看得他眼花缭乱。
“宇子哥,你看那个!龙灯!那个龙头会动的!”
“你不是要走吗?天黑了路不好走。”
“再看看嘛,就一眼!”
秦瀚宇看着他的眼睛——灯笼的光映在里头,亮亮的,这才是真正的十二岁孩子的眼神。
三十岁的秦瀚宇知道,这个孩子背负的东西比这双眼睛表现出来的要多得多。在莫家被当成哑巴、当空气的那些年,大概他从未想过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还能在上元节看到令他眼花缭乱的美丽花灯。
算了,小猴子第一次跟自己撒娇,满足他的愿望吧!
他不是不给莫青凤买,打算等晚上逛街时再买。
“唉。”
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十来个铜板。
“买个小的。”
“真的?!“莫青凤眼睛一亮,然后——“我要那个最大的龙灯!”
“我说小的。”
“可是——”
“小的。”
“……好吧。”
莫青凤最终挑了一盏一尺大小的兔子灯,提在手里,脸上的笑容比满城的灯笼都亮。
“嘿嘿,回去送给小团子,他肯定开心。”
莫青凤咧唇道。
呵呵,有宇子哥在,就不用花自己的私房钱嘞!
两人沿着街道往回走。
月色清寒,灯笼暖黄,一前一后两个小小的影子拖在租住的房子所在的不再热闹的街道上,被拉得很长很长。。。。。
秦瀚宇回去就跟老娘说了吴掌柜的事,汪晓茹肯定是欢喜的。
毕竟回虎鸣镇交稿太麻烦,重新找个陌生的掌柜签约也不一定方便。
话说“做生不若做熟”
,确实有道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