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一下:「隨便找兩個他寫的字我看看?」
唐時錦道:「你不是去過那家?對聯兒見過沒?」
炎柏葳回想了一下:「好。」
他就直接落筆,用唐有德的筆跡,寫了兩張狀紙,一張是唐有德自證與朱氏合謀,殺死妻子的,一張是唐有德指證朱氏謀殺親夫的。
這樣一來,估計倆人都妥不了一個秋後問斬。
唐時錦心說狠還是你狠,文化人兒做事就是細緻,一邊也就點點頭:「挺好。」
於是第二天,她就拜託周婆子把朱氏帶了出來。
然後炎柏葳直接去了,唐有德被取了幾百毫升血,此時已經奄奄一息。
當初他設計之時,還十分的自鳴得意,覺得此計一定可以將唐時錦坑死,可是卻萬萬沒有料到會有這樣的後續。
他雖不聰明,但也不傻,他知道這口子一開,將來他只會有一個結果,就是血盡而亡,只怕死了連個全屍都沒有。
可他現在求告無門,除了等死,再沒別的辦法。
一直到炎柏葳進來。
他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畢竟對他來說,臨死拉個墊背的,這是基本操作。
於是炎柏葳直接讓他按了手印,把人拎到了縣衙,然後偷偷叫人知會了沈摯一聲。
很快,縣太爺就叫人來拘朱氏,當場五花大綁。
唐時錦在家裡,都能聽到她大喊大叫的聲音,不少村里人出來圍觀,畢竟村里多少年沒出過這樣的事啊!
而唐有德前腳進了縣衙的門,外頭已經把流言鋪開了,朱氏打斷丈夫腿還賣血的狠勁兒,實在是驚呆了所有人。
也就在這個時候,事件的另一主角,本地賭坊的老闆黃老二,也露了個臉兒,當眾說喝血能沾財運,全都是胡說八道!他喝了唐有德的血,一點財運沒沾著,反而還賠了銀子!
因為輿論的緣故,加上事情也確實惡劣,縣太爺很快就審了。
這年頭極重夫權,朱氏與丈夫合謀害死正室,及後續殺夫……對,雖然唐有德現在還沒死,但因為已經無救了,也是按殺夫來裁決的,屬於十惡不赦的罪名,判了斬監候,秋後處決。
現在的死刑分為斬、絞兩種,斬重而絞輕,不在於死亡過程,是因為古代對「全屍」有很大的執著,所以斬更重。
但只要是處死,都得報上去審批,所以再重的罪,都要再過一次秋審,一般來說,會有四種處理結果,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祀。
前兩種不用解釋就明白,只說說後兩種。
可矜,大約就是可憐的意思,也就是說在案情之中,有值得憐憫的情節,一般能給減為流刑或徒刑;
最後一種,留養承祀。
因為古代非常注重祭祀,所以在犯人的父母,或者祖父母,總之就是這些長輩尊親無人奉養,或者無人繼承祭祀的時候,就需要把這個人留下來奉養和祭祀,所以就允許丫的帶罪回家盡孝,一直等到這些人去世了,或者有別的人奉養祭祀了,再接受刑罰。
這中間可操作的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