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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第19页)

明瑾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能因为你长得比较,呃,英武逼人?江南一带的女子,还是更喜欢元栋这种翩翩公子。”

“你可真会安慰人。”

张牧说。

“缘分没到嘛,”

明瑾厚着脸皮道,“就像我娘也能看上我爹,宁先生迟早有一天也能看上我,世人千千万,王八对绿豆,总能对上眼,我相信,迟早有一天你也能找到你的那颗绿豆的。”

张牧看上去很想揍他一顿。

明瑾偷笑两声,扭头看向荀婴:“元栋,你怎么想的?”

荀婴自然是摇头。

他模样生得好,年纪又长些,早在明瑾还会被街坊邻里当小孩捏脸的时候,他就已经收到过许多姑娘的暗送秋波了。

但荀婴现在一心只想着读书考取功名,等将来入朝为官,振兴荀家,对这些男女之事并不看重。

不过,收到荷包倒还真是第一次。

“真是个大胆的姑娘,手艺也巧,”

明瑾看着那绣工精细的荷包,不禁赞叹道,“有我娘年轻时的做派。要不是我对宁先生一心一意,将来肯定也要找一个这样的。”

张牧在边上翘着二郎腿,凉凉道:“你也可以让他给你绣一个。”

明瑾眨了眨眼睛,虽然张牧是故意挤兑他,但倒是变相给了他启发——虽然宁先生不可能给他绣荷包,但他可以给宁先生绣啊!

这也是个委婉表达心意的好办法,不是吗?

明瑾立刻伸手向荀婴讨要荷包,打算拿回去自己琢磨着复刻一个,荀婴倒也给的痛快——要是直接还回去,实在太没礼貌了。

只要他不作理会,人家姑娘自然就懂了。

但明瑾将那荷包拿到手后,仔细打量了一番,忽然眼神定住不动了。

“话说,你们打听得怎么样了?”

张牧懒得再看他那边,径直问荀婴和李司两人。

荀婴道:“我和李司去那些混混经常待的地方打听了一圈,前些年被文叔收拾了一顿,他们的头子已经换了人,现在是一个诨号叫‘醉罗汉’的家伙。”

“我在军营中,也知道些关于这个醉罗汉的事,”

张牧补充道,“这人来历成谜,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京城的,偏偏身手了得,据说以前还从军杀过人,平生最爱一口酒,之前有人拿了好酒过去,想把他灌醉了再打一顿,结果被他一挑十反杀,从此这醉罗汉就在京城出名了。”

李司挠头:“我倒是没打听得那么详细,就听说他有个特别疼爱的妹子,好像叫什么素……想不起来了,总之是个神仙名。”

“素娥?”

“对,就是素娥!”

李司恍然大悟,“明兄,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瑾朝他扬了扬手中的荷包,右下角上,正巧端端正正地绣着“素娥”

两个娟秀小字。

“这不巧了吗。”

他笑道。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荀婴强烈抗议,但在明瑾几人的轮流劝说和镇压之下,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使一出美男计,派他去和素娥姑娘交涉。

要是能通过她得到她哥的支持,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桩心事了却大半,明瑾哼着歌回到家,手里还捏着那枚荷包,准备回屋去好好研究一番。

他在思考,究竟是给宁先生做个荷包,还是做个手套呢?

荷包能传递心意,但手套更为实用,明瑾一时陷入了纠结之中,没注意到自己路过走廊时,角落里的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进入卧房。

当晚,宁王府。

昏黄灯光下,猛虎舒展地躺在男人脚边。

明明是世间百兽之王,它却对这屋中人全无防备,不仅睡得安稳,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大猫的呼噜声。

晏祁却恍若未闻。

他沉默地坐在书桌后,再一次,将那粉红荷包一寸寸捏过去。

最终确认了,里面的确没有夹带任何不该出现、或是对那孩子不利的东西。

对于这个结果,他竟有种不知是喜是悲的复杂感情。

烛光摇曳,晏祁的指尖拂过荷包上娟秀的“素娥”

二字,似乎能从那细密的针脚之中,窥见一位妙龄女子至真至纯的爱慕之心。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少年豪纵。袍锦团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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