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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一路上,林些和徐恪说说笑笑,高言上则一直低着头摆弄手机。

孟献廷淡淡听着,视线却像只乱舞的蝴蝶,一不留神就会飘落在后视镜里的林些身上。

七年未见,记忆里那个意气风、恣意妄为的少年早已脱胎换骨,长成了比他想象中还要令人过目不忘的大人模样。精致的五官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总会在不经意间和他记忆深处的那个林些不谋而合,给他轰然一击,提醒他这不是梦遗失多年的人,就近在咫尺。

只是性情却变得让人捉摸不透,偶尔冷情冷性的样子,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淡漠和疏离。

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自己在场吧。

孟献廷有些不是滋味地想。

曾几何时,当他对林些的性向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林些明明很受女生欢迎,却始终没有交女朋友。

现如今,时过境迁,当心境已与之前有了霄壤之别的孟献廷,以知情者的身份、同性朋友的视角,再度重新审视林些这过于俊秀的外表时,难免会有些不愿接受,这一度被他忽略的现实

林些在男生中,同样也会很受欢迎。

蝴蝶翩跹飞出窗外,孟献廷未敢多作停留。

下午,盖蒂中心。

林些原本以为高言上不排斥来逛美术馆,是因为他和徐恪一样,想来拍照打卡这里的镇馆之宝梵高的《鸢尾花》。可到了以后才现,高言上才是他们四个中,对看画最感兴趣的那个人。

与徐恪的兴致缺缺不同,林些现姓高的经常能在一幅画前面驻足很久,全神贯注地欣赏半天,相较而言,倒显得孟献廷和自己,更像是在走马观花,看个乐子。

“你喜欢看画?”

林些在马奈的画作《春天》前,小声问戴着夸张金丝眼镜和黑色口罩的高言上。

“我喜欢美。”

高言上面不改色心不跳。

“……”

高言上没有看他,还是在端详画,声音从口罩里闷闷地传来:“看不出来吧,我其实是个美术生,很厉害的那种。”

“哇……”

确实没看不出来,林些吾日三省吾身,自我检讨,以后绝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悄声问,“那你是怎么弃美从艺了?”

“颜值太出众了,没办法。”

“……”

林些识趣地没再打扰高言上专心赏画,也打起十二分精神,用心观摩起一旁印象派大师雷诺阿的《散步》画中一位身着白衣长裙的女子,正轻盈优雅地被她的丈夫牵着往树林深处走去。画面色彩斑斓,白裙袅袅,与明暗交叠、绿意盎然的林间背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林些仔细地看画上细腻的笔触,不知道的是,不远处的孟献廷也在看他。

孟献廷不得不承认,自己还和当年一样,无论在哪,总是能一眼找到林些。

他的视线穿过印象派展厅络绎不绝的人流,不动声色地望着正在专注看画的林些。

林些身形挺拔,虽然很瘦孟献廷知道他从小就属于吃不胖的体质,但依然能看出他有坚持健身的痕迹。他额前的碎有些长了,偶尔遮到眼睛,他便会轻轻偏下头,转而露出横扫的长眉和浓密的眼睫。

可惜,他看不清他的眼睛。

随着林些弯下腰去看画旁的简介标签,孟献廷的目光不受控地从他的窄肩细腰,平移到他牛仔裤包裹下紧实俏丽的臀丘……

恰逢林些忽地直起身,似是阅读完毕,往旁边让了几步,他回头环顾展厅,仿佛在找寻下一副想看的画……

然后

仿若心电感应般。

他一眼抓到了他

一霎间,孟献廷生硬地别开眼。

“走吧走吧,我们接下来先去东馆看伦勃朗吧。”

高言上举着地图低头研究半天,抬起头现少了个人,“徐老师呢?走丢了?”

林些一脸无奈:“徐老师说他今天沾染的艺术细菌已经标了,实在走不动了,所以先去逛礼品店了。”

高言上双眼瞪圆:“都走不动了!还有力气逛礼品店?!”

孟献廷说:“嗯,他说会找个地方等咱们,让你慢慢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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