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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頁(第1页)

只是瓦爾克果然不弱,在不知道有冷箭的前提下,方五原本射向他頭部的箭,被他躲過,只射穿了他的右邊耳朵。

馬兒來不及躲閃,被砍斷蹄子後便立身嘶鳴,方臻把鐵傘擋在身前防止馬兒鐵蹄踏下將他踏成肉泥,順手朝後灑出一把白色粉末,卻只是矻矻藤粉。

因為先前剛開戰時,方臻已經撒過一把不知是什麼的黑色粉末,因此這次又撒粉末,士兵們下意識朝後退去,以為又是毒藥。這一退,給了方臻喘息的時間,避免了被前後夾擊。

汗血寶馬的蹄子果然踏了下來,只不過沙子柔軟,方臻撐著鐵傘順勢跪在沙上,緩衝了馬兒踩踏的力道,沒有受傷。他用盡力氣把鐵傘往上一推,只剩一隻前蹄的馬兒側倒在地上。

馬背上的瓦爾克被汗血寶馬和自己右邊耳朵的雙重打擊干擾,手中彎刀只來得及割到方臻的一縷頭髮,便跟隨汗血寶馬一起,摔在地上。

但瓦爾克身手矯健,落馬時捂住耳朵往邊上一撲,沒有被馬壓在身下。

這匹汗血寶馬是難得一見的珍品,是瓦爾克千辛萬苦才找到的,方臻同樣也很喜歡,可惜它註定要倒在這裡,倒在這場戰爭中。方臻快朝馬兒瞥去一眼,他之前還想把它作為戰利品收為己用來著。

不過也不是不行,只要這場戰役結束的夠快,打完了他就幫馬兒把腿接回去,雖不如之前那樣一日千里,也仍然比普通的馬厲害許多。這樣想著,方臻把手伸向裝矻矻藤粉的布袋,想要幫汗血寶馬驅散地上的血濁蟻。

不過轉瞬之間的一個念頭,方臻的手還沒抓到矻矻藤粉,扭頭就看見瓦爾克提著染血的彎刀,從汗血寶馬身後站起來,隨即血濁蟻一擁而上,將那匹毛色純正,在陽光下耀眼到發光的馬兒,啃成了一具白骨。

瓦爾克手中的彎刀無疑是罪證,他親手殺掉了自己的馬兒,不知是不想讓馬兒繼續痛苦,還是單純生氣這個沒用的廢物馬,所以要除掉。從他的表情看,方臻覺得是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沒有了汗血寶馬,瓦爾克要與方臻斗,便只能衝進包圍圈和他打。

之前瓦爾克的確看透了方臻那點兒把戲,但他沒想到方臻真正的實力根本不在偽裝上,而是在戰場上。方臻隨時都能掏出相應的武器以應對眼下的狀況,甚至能提前一步算到對手接下來的舉動,以一敵三十外加一個他,方臻竟然真能不落下風!

他做了埋伏,布置了包圍圈,自己射箭偷襲,騎馬揮刀,竟然都沒有把方臻拿下。甚至方臻到現在為止,身上都不見明顯的傷口。是他小瞧了這個大成小子,他要收回他先前的話,方臻不是個乳臭未乾的傢伙,是一個戰士。

瓦爾克欣賞方臻的驍勇善戰,承認方臻是個配與他對決的男人。只可惜,方臻是大成人,不是他胡夷男兒。要是他胡夷能有方臻這樣一員猛將,便是再與大成開戰,也定能無往不勝。

「喂,尤里,你的真名叫什麼。」瓦爾克殘缺的右耳仍在滴血,滴下的血跡染透了半邊衣裳,讓他看上去更加的可怖。可他像是感覺不到疼痛,只是盯著方臻,再次露出之前那種森然的笑容,笑容里還多了幾分狂熱與躁動。

他撥開士兵走進包圍圈,抬手示意士兵們不必再上前。

「方臻,我叫方臻。」眼前的架勢,顯然瓦爾克是打算與他一對一了。方臻給瓦爾克屬於對手的尊重,雖然眼前這個對手的手段與心理不算正常。

「很好,我叫馬爾斯·瓦爾克。」瓦爾克也對方臻做出了自我介紹,這是方臻第一次知道瓦爾克的全名。

馬爾斯,羅馬戰神。方臻根據自己上輩子的知識儲備,發現了名字里的意義。瓦爾克連名字,都是戰神。

自我介紹過後便是賭上性命的拼殺,是方臻與瓦爾克之間一對一的拼殺,如果方臻輸了,瓦爾克全軍獲勝,如果瓦爾剋死在方臻手中,胡夷敗。

第354章以少勝多(一更)

兩人對這場生死決鬥都十分地認真,方臻收起鐵傘朝地上撒了把矻矻藤粉驅趕走血濁蟻,而後從染血的沙子裡撿出一把彎刀,拿在手裡掂了掂,抹掉上面粘稠的血液與沙子,用布條重包裹了彎刀的刀柄。

瓦爾克就站在一旁看著,此時他身後的士兵忽然6續傳來慘叫聲,接著便是吐血聲。

方臻朝那邊看了一眼,想來是他最開始撒下的黑色粉末的毒藥開始起效了。侵蝕內臟的奇毒,會吐血很正常,過程痛苦也很正常。

方臻好歹還看了一眼,瓦爾克甚至頭都沒回,仍舊專心盯著方臻,等待方臻快點做好與他決鬥的準備。

方臻處理好那把彎刀後,便四下里看了看,確保長槍就在他附近,伸腳能夠到的地方。

他相信瓦爾克不會在兩人決鬥時突然狡詐地要士兵偷襲他,不然愧對於瓦爾克戰神之名。但是要萬無一失,就得做好一切準備,只要對方一有異動,他一跺腳就能立刻拿起長槍禦敵。

瓦爾克用的仍然是他自己那把彎刀,比方臻隨手撿的這個普通的士兵彎刀要更加鋒利更加堅韌。刀刃是帶倒刺的鋸齒,一刀下去,帶走皮肉。

做好了自身的準備,方臻走上前用矻矻藤粉在兩人周圍畫了個圓圈,圈出一片淨土,以免打到一半人摔在地上,叫血濁蟻撿了便宜。

「來吧。」畫好圓圈後,方臻脫下背包,擺好了格鬥的架勢,一手握刀一手架在臉側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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