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也垂落下来,紧张地放在膝盖上,紧捏成拳,指节因为用力泛着青白。“我就知道你忘了。”
一瞬间,愧疚险些淹没我。对我而言无足轻重的记忆,却让南宫煜在意了这么久。我想象不出他接近我时的心情。是失望吗?“对不起。”
我开口道。南宫煜却摇头,“你永远也不需要对我说抱歉,你忘了,是我没有及时出现在你身边。”
在他眼里,我好像永远没有错。他笑了笑,锋利的五官线条一下子柔和起来,眼底带着闪闪的亮色。“与你相遇,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运。”
南宫煜眼中闪过怀念的神色。他把我曾经遗忘的那些过往,一句一句讲给我听。“母亲死后,所有人都在觊觎他留下的财产,血缘亲情,这些在真实的利益面前都是排不上号的东西。”
南宫煜一边说,一边露出讥讽的冷笑。他与那些名义上的亲人钩心斗角,虽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但也落了个一身疲惫。也正是从那时,他冷血无情的名声被商界熟知。可眼前的他,却比任何人都要柔软。“他们造我的谣言,疯狂诋毁我,仿佛这样能获得天大的快感。”
南宫煜瞧不上他们的手段。但他的心,也被伤了个彻底。我眼前出现了一个青涩的大佬。他还不能熟练地应对来自外界的恶意,只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抵挡。也正因如此,遍体鳞伤。他吃了不知多少亏,他逐渐把自己磨炼成了如今的模样。南宫煜看着我,仿佛读懂了我的情绪。他笑着朝我摇摇头,“但我也庆幸,正是因为他们,我才遇见了你。”
南宫煜接手南宫家的生意,并非一帆风顺。他个性要强,从不肯在外人面前示弱,所以应酬上有人硬灌他酒,他也强撑着喝下来。有一次,他把自己喝出了胃出血。随着他的描述,我脑海中原本已经遗忘的记忆渐渐清晰,像电影般浮现在我的眼前。我那时还没嫁给沈延时,只是依照系统的命令做他的舔狗。那天,沈延时的手被订书机划出了个小口。为了哄他高兴,我深夜去医院给他拿药,却不巧在医院门口捡到了个喝醉酒的帅哥。那人脸色苍白,疼出了一身冷汗,头发湿哒哒黏在额前,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我恍然大悟,用手指着南宫煜说不出话,只能结结巴巴道:“那……那个人,居然是你吗?”
往事的潮水退去,我看着南宫煜近在咫尺的脸,语气有几分哽咽。替他觉得不值昔日的无心之举,居然让南宫煜一直记了这么久。我的心里沉甸甸,替他觉得不值。“我那个时候,其实已经不知道什么才叫活着了。”
南宫煜看着我,像是怎么都看不够。他似乎想将我的容貌刻进心底,“是你,是你的出现拯救了。”
我其实也没做什么。捡到南宫煜后,我拍拍他的脸,发现这人已经疼得失去了意识,吓得立刻把人送到了医院。因为没人陪护他,所以我在医院陪护了一夜。南宫煜:“我醒来时,看到的就是你的侧脸,你那个时候真的很美。”
虽然我被感动得眼眶泛红,但还是想问上一句。“我现在就不好看了?”
“没有。”
南宫煜哭笑不得,迅速说道,“你现在也很美。”
话音落地,他又露出失落的神色。“医院的点滴里有助眠成分,所以我只睁开眼看了你几分钟,接着就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医院里已经没有我的身影。我想了想,总算从记忆里扒拉出来了往事。沈延时等了一夜的外伤药,见我迟迟没有回去,凌晨是勃然大怒,一连给我打了十好几个电话。当我马不停蹄赶回去时,他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这个小插曲,让我和南宫煜成功错过。他醒来后,便动用手中的人脉查找我的身份。可找到我时,我的身边已经有了沈延时。“我快要嫉妒疯了。”
南宫煜的声音微颤。空气似乎也跟着扭曲了几分。他闭上眼,唇角溢出一丝苦笑,“你怎么可以这么喜欢他?”
南宫煜:“你围在他身边嘘寒问暖,还要忍受他跟另一个女人拉拉扯扯。”
时至今日,南宫煜的情绪依旧没有平息。他像是失控一样说道:“如果站在你身边的人是我,我会比他好千万倍。”
我身子不由自主抖了几下,竟有些无法承受着话中的重量。“盈盈。”
南宫煜突然站起身,将我逼到了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