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中总看向别处的吴子贤次将视线转向他。平直的眉毛抽动着,眼神变得凶狠。
与初次见面时如出一辙。那个在罚款单前咆哮辱骂、毫不掩饰本性的吴子贤。
调查官们能从犯人眼中读出笔录无法承载的真相。看着她骤变的眼色,我确信我们的推理接近事实。
她是相对情绪外露的嫌疑人。吸毒者容易情绪失控,一气之下招供的概率不低。证据不足却认罪的嫌犯比想象中多或因负罪感,或为炫耀罪行,抑或难以抑制冲动。
若吴子贤招供,定属最后一种。唯一阻碍是身旁的律师。
感觉朱检察官的策略可能奏效,我将手搭上笔记本电脑。审讯主导权在他手中。
“请看这张照片,颈部留有针孔。当然金某死因并非尼古丁中毒,是胃里破裂的冰毒包装所致。但假设有人用含尼古丁原液的针头刺入金某颈部,误以为自己杀了人……”
“……”
“吴子贤女士,当时以为自己杀人后做了什么?”
“操你妈的……”
几周来次开口的吴子贤让律师惊慌阻拦。
“吴子贤女士!”
无济于事。她眼中迸出血丝,戴着钻戒的手狠狠甩开律师胳膊。
“你他妈说我杀了人?”
“您当天为购买冰毒见过死者金某。但他带的毒品只有约定的一半?不是吗?”
“老子是从别人那儿买的货!说过多少遍了!”
“您虽如此主张,却无法提供其他毒贩联系方式及毒品来源。而且在您保险柜现的冰毒与金某运输的包装完全一致。不好奇他私藏的那批货在哪儿吗?”
“关我屁事!那杂种藏哪儿我怎么知道!”
“您刚才承认了?认识死者。”
“放屁!”
胡言乱语的吴子贤正自掘坟墓。律师脸色惨白。
朱检察官取出我们在汽车旅馆找到的毒品照片,在她眼前晃动。
“藏在旅馆里。赌场对面。够劲吧。”
“……关我……”
“除金某藏在旅馆的部分,其余毒品全在您手中。数量之大明显用于流通。声称不认识朝鲜族金某根本说不通。证据显示您就是毒品中间商。”
“你、你……敢把我当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