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事先联系过监狱,会面结束不久录音就传了过来。偏偏是在下班前一刻。
我和朱检察官单独坐在附属小办公室播放录音。先传来崔某熟悉的声音:“说好我买货就给钱,得加价了。部长说要判十五年。”
一听就知道“部长“指朱检察官,“十五年“是刑期。
“什么?不可能!哪来的十五年?根本没这原料!”
“真的变了。妈的,说要十五年。我怎么办啊……”
“社长不会同意的。别担心。记住你答应买货的承诺。要是我出事谁给你钱?明白吗?
”
两人竭力隐藏教唆内容,但一听“社长“指法官就知道露馅了。他们自以为聪明的暗号幼稚得可笑。
“总之得加钱。”
“加多少?”
“三倍。原以为五年变十五年了,妈的,当然要三倍。”
“立刻三倍有困难。先两倍行吗?以后再加。”
“……先这样吧。准备好后告诉我妈我没事。你现在不用给组长钱了。”
显然“组长“指已死的别墅业主,报酬似乎汇到“母亲“账户。明明不是公司经营,却全用职位当代号。从上下文看,租户似乎欠业主钱不想还才教唆杀人。
最后两人含泪誓绝不背叛。朱检察官听完冷笑:“蠢货。”
精辟的点评。我也不禁叹气:“真以为这样说话别人听不懂?”
“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朱检察官说,“查查教唆报酬是否汇到崔母账户,再找租户的借款证据。搜查令已经备好。李主任找到债务证据就立刻审讯转交公诉。若拒不认罪直接测谎。我会建议以教唆谋杀各判无期。”
“明白。辛苦了。”
“晚上请你喝酒。李主任也辛苦了。”
“谢谢。那宋课长和卢书记官……”
“我指单独喝。”
正起身时我僵住了。他用指尖轻推我抬起的手,触碰处隐秘地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