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说是盗窃,门锁却无破坏痕迹。若非这点,翻动痕迹的违和感还能解释为新手笨拙。”
“门是奶奶自己开的。”
“说明凶手要么是熟人……”
“……要么是可信身份者。比如穿着送货制服、警服,或出示了证件。”
“不错。”
朱检察官点头,咬紧烟蒂低语:“还有,二十多锥对窃贼来说太过了。”
朴奶奶倒在客厅沙旁,后颈插着锥子。朱检察官像陷入沉思般低头。望着飘雪连吸数口,周遭烟雾愈浓重。
他突然用锐利的目光俯视我。
“觉得反常就这点?既然敢提,应该还有更确凿的依据。”
被说中了。其实在办公室就想说。或许因他等待回答的目光停在我唇上,致使说话时嘴唇不自然地翕动。
“我认为插在奶奶身上的锥子并非真凶器。凶手带走了行凶用的锥子,故意插上奶奶家里的另一把。警方已确认那锥子是奶奶所有。”
“……”
“锥子粗细长度与尸检伤痕不符。周日我特意去五金店买了同款比对。案卷没标注具体尺寸。奶奶后颈的锥子长15cm,粗1-2mm。”
“但尸检报告显示创道深2ocm,直径3mm。”
“是的。即便考虑误差,实际凶器也该更粗长。真凶似乎刻意隐藏自用锥子。特意替换的行为很可疑。”
“这点更不像普通人了。若凶器不在现场,警方必定全力追查。换上别的锥子反而免去这麻烦实际也如此。”
“为何要换锥子?”
“当作纪念品,或是旧物,又或是会暴露身份的特制品。”
朱检察官流畅列举出几种可能。似乎早已思考过这个问题。
他突然紧皱眉头,粗暴抓乱一丝不苟的头。黑竖起又落下。
我不明所以地绷紧肩膀。朱检察官连“操“都骂出口,望着远处深吸烟平复情绪。
沉声再度问:“李主任还见过其他锥子杀人案?”
最先浮现的是父亲用锥子刺死赌场老板的案子,但我立刻将这念头抹去。他问的应该是我经手过的类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