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林也蹲下看。这熊不小,掌宽得有二十公分。在长白山,这么大的熊不多见了。
“打不打?”
刘二愣子小声问,手已经摸到了五六式的枪托。
莫日根摇头:“不打。十月,熊肥,凶。现在,瘦,凶。”
鄂伦春人把熊叫“哈拉玛”
(黑熊)或“莫日根”
(棕熊,和老人同名,所以避讳叫),视为山神的亲戚,一般不主动打。除非熊伤人,或者冬天饿急了祸害营地。
他们绕过熊的踪迹,继续沿着溪流走。莫日根边走边教认脚印:
“这个,”
他指着一串小圆点,“雪兔。冬天,毛白,好看。”
“这个,”
指着分叉的蹄印,“狍子。兴安岭狍子大,肉多。”
“这个,”
指着最大的蹄印,“马鹿。公鹿,角大。”
走到一处河湾,莫日根停下。这里的脚印格外密集,泥地被踩得稀烂,还有打滚的痕迹。
“鹿,打架。”
莫日根说。
曹大林仔细看。确实,脚印杂乱,有蹬踏的痕迹,还有断掉的鹿角碎片——是新断的,断面白生生的。
“为什么打架?”
曲小梅问,手里拿着笔记本准备记。
“母鹿,”
莫日根言简意赅,“公鹿争。”
正说着,远处传来鹿的叫声——不是悠长的呼唤,是短促、激烈的吼叫。莫日根示意大家蹲下,悄悄摸过去。
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两头公马鹿正在对峙。都是壮年鹿,肩高得有一米五,头上的角像两棵小树,分叉多,尖端锋利。左边那头角更大,但右角尖断了——就是刚才看到的碎片;右边那头角小些,但完整。
两头鹿低着头,角抵着角,在较劲。肌肉绷紧,脖子上青筋暴起,鼻孔喷着白气。地上的草被蹄子刨得乱七八糟。
“真打啊…”
刘二愣子喃喃道。
突然,右边那头鹿力,把左边那头顶得后退几步。左边鹿稳住,猛一甩头,用断角刺向对方脖子。右边鹿躲开,角擦过肩膀,划出一道血口。
血刺激了它们。两头鹿更加疯狂地冲撞、顶刺,角碰撞出“咔嚓咔嚓”
的闷响。
莫日根看着,摇摇头:“可惜。”
“可惜啥?”
曹大林问。
“好鹿,打死一个,可惜。”
正说着,战斗分出了胜负。右边那头鹿——角完整的那头,找准机会,一角刺进左边鹿的侧腹。左边鹿惨叫一声,踉跄后退,侧腹血流如注。
胜利者昂起头,出胜利的吼叫。失败者喘着粗气,一步一瘸地退进林子,消失了。
莫日根站起来,走到战斗的地方。地上有血,有断毛,还有胜利者掉下的一小截角尖。老人捡起角尖,看了看,递给曹大林。
“纪念。”
他说。
曹大林接过角尖。温热的,还带着鹿的体温。他心里不是滋味。在长白山,他们打鹿是为了吃肉、取茸,但这种自然界的生死搏斗,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