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将一只湿漉漉的手搭上余挽辰的肩膀,又顺着向下使手掌滑过那人背部,力度很微妙。这动作在当事人感觉起来多少是有些怪异的,但时云舒不管,余挽辰也没提,他只委婉地看了眼一旁的毛巾,姑且默许对方睡糊涂了拿自己擦手。
他们之后找到一家餐馆,点了拔丝烧肉、拌蛰菜、咕咕浓汤和酥米饼来吃。
拔丝用的糖和腊肉显然都是外星产物,他们都默契地忽略了那烧肉是什么肉的问题。蛰菜吃着像角瓜口感的杨桃,它生理构造特殊,一被从拌料汁里夹出来就会因为内里料汁容量的变化而生物理性的扭动抽搐,看起来就像它是一条活着的虫。咕咕浓汤的汤里料不少,整个就是一锅香浓的食材大乱炖。据说“咕咕”
是当地俚语,指代勤劳勇敢足智多谋心灵手巧的人民,大概这锅汤背后少不了一些励志的传说故事。而酥米饼则物如其名,就是酥酥脆脆的当地的米做的饼子,吃着像锅巴,刚入口有些苦芹似的清苦味,充分咀嚼过后会有一点回甘。
席间他们聊了很多东西,从过去的蓝星聊到现在的宇宙,从旧日的潘城聊到当下的麻乌,从木芽流心驼米肉千层甜心派聊到奇绿果混踏踏特蛋黄玻璃鸟肉馅的木鼠糍,从宇宙水母聊到生花之石,从小愚聊到小执……那是纯粹的漫无目的的闲聊,让人感觉非常轻松自在。
聊到最后,时云舒很突然地问:“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想去的地方很多,但特别想去的……还没有。”
余挽辰感到有些奇怪,“问这个做什么?”
“想找个好地方。”
时云舒把最后一块肉塞进了嘴里,“这件事结束后,如果不离婚,我们就去度蜜月。怎么样?”
那肉味道偏甜,他本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不过实际吃上了,带着平常心客观去尝,竟也觉得味道还行。事实上他本就很少有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他对很多东西都没什么特别厌恶的情绪。
余挽辰愣了半秒,随后他飞快点头:“好。”
像很怕对方会反悔似的。在离婚与蜜月间做抉择要选哪个用膝盖他都能想得出。
时云舒于是露出个堪称柔软的笑容,那一双眼睛弯出了愉快的弧度,眸子被餐厅各处外形稀奇古怪的灯盏照得亮,会令人联想到柔软的水湾。他这样子不常见,就好像一瞬间掩去了所有锋芒,变成了个……理想的什么东西。很美好,也很不真实。
余挽辰仍能看到那些碎玻璃的坟墓。它们闪闪光,就像灯光下摔碎满地的玻璃糖。他像个疯子或傻子,毫无由头地就想过去用牙齿撕开一切不真实的东西,再用舌头舔舔,细品下究竟糖与玻璃各占几何。
“有人说过你很有魅力吗?”
余挽辰忽然问道,这话真是直白。
“有过不少。”
时云舒倒也并不为这样的问题而感到羞耻、尴尬或难堪,他一向知道如何讨人欢心,懂得皮囊、行为与言谈皆为资本,也因此得过不少夸赞,“在各种时候。”
“我猜也是。”
余挽辰轻声道,“……你觉得这顿饭怎么样?”
时云舒一点头:“挺好的。”
真的挺好的。他喜欢吃饭时会同他聊些轻松愉快话题的饭搭子。
余挽辰无意识地垂眼看向面前几个空荡荡的盘子:“你其实没有像你说的那么厌恶甜食,是不是?只是就好像一个人平时也会喝水,但如果有人命令他去喝,他反倒不想喝了。”
像个叛逆期的小孩这句话他没说出口。
“差不多。”
时云舒不打算否认,这样的谎言在这种时候没有意义,“没有很厌恶,虽然确实兴趣不大。就当这样的口不对心,是我漫长的叛逆期。”
好一个叛逆期,他这岁数都够人类多少轮叛逆期了。
说起叛逆,余挽辰忽然想到一件事:“你纹身那两个点,是有什么含义吗?”
跟红色小痣亦或是血点子似的两颗纹身,怎么想到的要去纹这个呢?余挽辰想不通。他本还以为会听到诸如“三歧”
一类词语背后的谚语、典故亦或是深刻内涵、难忘记忆,没成想时云舒脱口而出一句:
“没,就是太疼了没纹完我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