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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頁(第1页)

雖然對集團的頂頭老闆有很多意見——「有個很奇怪的事,雖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聲很好,最接近他的職員也都認為他堪稱完美,但那些距離他不遠不近的人,比如像我這種中層管理,普遍都覺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點瘋。」——但他開出的待遇實在是很好,所以布蘭妮姑且還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轉機發生得毫無預兆。

這天布蘭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車開到一半就沒油了。布蘭妮很少犯類似的錯誤,只是最近那幾天實在太過忙碌,她手上的工作還沒有完成,無計可施之下,她停到路邊,在車裡打開筆記本電腦,準備先幹完活再考慮回家的事。

車裡沒有信號。

布蘭妮只好下車,捧著筆記本在附近徘徊,尋找著可以聯網的位置。

大都會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這裡接近布蘭妮居住的富人區,步行的話半小時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視頻繁,所以她才敢這麼幹。

接下來的細節布蘭妮沒有講述,直接跳到了後續:被人救下後,她躲在車裡,嚇得哭了大半個小時才緩過神,然後一怒之下猛地舉起筆記本狂砸一通。

「筆記本沒有壞。」布蘭妮告訴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損壞了。」

然後有輛車停在旁邊,對面的車窗降下來,詢問她是否需要幫助。

「他的態度很友善,挺健談的。戴了個很醜的眼鏡,真可惜,他有雙很美麗的藍眼睛,不該把它擋住的。」布蘭妮說,「他說他是個記者,工作到很晚才準備回家。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說到這,布蘭妮停下來,問:「你喜歡你的工作嗎?」

希克利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好笑了笑:「嗯,總得工作的。」

「我也這麼說的。」布蘭妮平靜地說,「我其實根本不用工作,父親和母親留下的遺產足夠我揮霍一輩子……只是感覺人必須得有一份工作,這樣才對。總得做點什麼吧?不工作的話,做什麼呢?我想不到。」

那個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靜靜聽完了布蘭妮的傾述,說完之後布蘭妮很不好意思,他們倆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卻浪費了這位先生那麼長的時間。

將心比心,要是換成布蘭妮自己被浪費這麼長時間……嗯,這個不成立。

布蘭妮不會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邊的車子後,自己也停下來去問對方是不是需要幫助。她更可能一腳油門踩下去,趕快開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剛亮我就回頭去辭職了,頂頭老闆批得特別爽快。現在想有點怪,不過也無所謂了。後續的工作交接花了半個多月時間,就是在這段時間裡,我發現了我想做的事是什麼。」

她受夠了一輩子被迫陷入危險。

危險是不可避免的,這點她明白。既然如此,布蘭妮決定,她要自己選擇她所面臨的危險。

喜馬拉雅山脈。夢幻的、死亡的、希望的雪國。

最初幾次的試探和攀登是難忘而痛苦的,但越是往後,就變得越是習以為常。人類的屍體早已在這片寂靜之地排出安全的路標,熟練之後,登山隊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向上攀爬。

一個營地,下一個營地,再下一個營地。和開車上路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僅僅是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前進,往上前進,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走穩。

如果站在山巔垂直往下望,他們的身影恐怕會很可笑吧?布蘭妮有時會幻想自己能以衛星的視角俯瞰大地,那些在雪白地面上緩慢蠕動的身影,比塵埃還渺小,比樹懶更遲鈍。

做這種事情,既不能創造什麼價值,也不能帶來什麼收益。

可是,布蘭妮很快樂。

「如果有機會,你一定要去攀登一次喜馬拉雅山。以你這種人的身體素質,肯定是沒問題的,連額外的訓練和適應都不太需要。」

他們都沒在「你這種人」上發散,本來也是心知肚明的事。

布蘭妮從手變成老手,又從隊員變成隊長。她的腳步踩在同一條路線上,數年如一日。將近四十,在這一行里她已經不算年輕,但在這個年紀,體力下降還沒有那麼嚴重,經驗能彌補體力上的劣勢。

但是,年齡所帶來的生理問題,到底是不可逆轉的。

「這趟旅程開始之前,我認識了斯特蘭奇先生。史蒂芬·斯特蘭奇,之前是以為國際知名的外科醫生,車禍讓他不能再繼續外科醫生的工作。」布蘭妮說,「這是我事後才知道的,認識他的時候,我只覺得他可能這裡有問題。」

她的手指夾著煙,在腦袋邊上靈巧地繞圈。

「不過,我有什麼資格評判他的行為呢?當時的我覺得,在外人眼裡,我和他差不多——都是跑到那種地方送死的人。」布蘭妮說,「其他隊伍都不肯接受他,不願意背上人命之類的吧。」

希克利安靜地記錄著。

「我不太一樣,我覺得哪怕他真的想死在上面,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再說,我帶的隊伍本來也經常接受不被接受的那些登山者。很多人都走投無路,什麼地方都不肯接納他們——但喜馬拉雅一定會。」布蘭妮說,「所以我帶上了斯特蘭奇。」

沒想到的是,斯特蘭奇根本不是想登山,而是想去卡瑪泰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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