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菲的执行力还是很高的,在回去没多久,就找到了她的合约。
甚至担心她太久都忘了,还把里面重要的条款都标记了出来。
可许云初只是扫了一眼,大概心里就有了底。
这的确是一个极为不平等的合约,不平等到她怀疑前身怎么会同意签的。
一九分的比例,在接通告上要完全服从公司的安排。
可以说赚得少、没有自主权,这简直比普通的劳务合同还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