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邢以芮沒有切實的證據,憑他個人的能力也不可能讓帝國交出克萊恩給聯邦審判,為邢元帥遇刺案做個交代。因此邢以芮在聯邦用盡人脈,到處宣揚他對於「藍佑」真實身份的發現,再通過對方將叛國罪釘死在木緋嶼頭上。
木緋嶼是聯邦人,聯邦與帝國關係如此,根本不存在移民之說,無論從法理上、道德上講,木緋嶼是聯邦籍不會更改,叛國自然也是板上釘釘的事實。那麼聯邦就可以要求帝國移交被重罪通緝的木緋嶼,然後經對木緋嶼的審訊來確定「藍佑」是刺殺邢元帥兇手的事實。
而且以邢以芮的觀察,克萊恩對木緋嶼的感情是真實的,兩人絕不是虛假的聯姻,否則克萊恩何必在撤離時帶上木緋嶼?多一個人多一分危險是十分淺顯的道理。他們將木緋嶼帶回聯邦審判,叛國罪是重罪,罪名成立後,木緋嶼將接受極重的刑罰,克萊恩肯定會痛苦難受。這無疑是對他很好的報復。
邢以芮坐在這裡參與兩國談判,目的便在於這些。
可讓邢以芮有資格坐到這裡,或者說於背後推動「逼帝國移交木緋嶼」這件事的其他人,或者說那些勢力的目的並不止如此。
例如聯邦自由黨。他們不在乎殺死邢元帥的兇手是誰,也不在意審判一個嫁給了帝國間諜的小小omega。自由黨要的是徹底與「藍佑」切割,以審判木緋嶼且處以重判為實際行動,表明自由黨和帝國勢力無任何勾連,他們也是受間諜欺騙蒙蔽的受害者,而且他們正在修正、彌補曾經可能犯過的錯誤。
至於克萊恩在聯邦所推動的諸如《軍工行業改革法案》、B變o腺體改造手術合法化等是否因為敵國間諜的積極參與而暫停,以及考慮重審核修改?那不好意思,這些內容本身能夠得到自由黨支持,當然是因為他們也是這麼想的。把木緋嶼抓回來,用他來吸引民眾火力,大家就不會想起這些和自由黨了。
這其中,自由黨只需要考慮反對黨——和平黨會不會拆台。
但在木緋嶼被抓回聯邦之前,反對黨不會立馬拆台。因為反對黨也需要木緋嶼做人證,來指認自由黨與帝國間諜曾經做過的交易,以攻訐自由黨的政策「全是敵人背後推動的,是敵人破壞聯邦的手段和陰謀」,從而爭奪選票。
「別扯廢話,把人交出來。木緋嶼是聯邦人,他在聯邦的國土上違反我聯邦憲法,他就應該在聯邦接受審判!帝國沒必要包庇一個聯邦人吧。」邢以芮咄咄逼人,強硬要求帝國交人。
邢以芮根本不會去思考這背後的政治博弈,各方勢力同意、配合他的目的。而處在他對面的克萊恩卻不得不思考。
在聯邦複雜的政局下,克萊恩必須釐清關係,打通一條木緋嶼的活路。如果木緋嶼不想拋棄現在的身份,依舊以普通人的方式生活的話。
為什麼說是「活路」?
因為一旦和平黨借著木緋嶼的口向自由黨開炮,自由黨不想遭受攻訐,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令木緋嶼無法開口。
甚至連背黑鍋的人選都是現成的——邢以芮。因殺親之仇和冤屈而對他和木緋嶼恨之入骨邢元帥之孫。
對此困局,木緋嶼可以一走了之,他現在也確實是失蹤失聯的狀態。克萊恩卻不能因此有恃無恐,什麼都不做。
他要做、且必須做到的是為木緋嶼提供選擇的機會。
「邢中校,我記得你在第一軍校讀書時沒有選修法律專業。」克萊恩一開口便往邢以芮的傷口戳,提到他們共同的學生時代,可是比對方的低段羞辱傷害性高出一大截的揭人傷疤行為。「你可能不太清楚聯邦的法律精神,判決一個人是否犯罪,不僅要有犯罪行為,同時應該具有主觀上的犯罪意圖。木緋嶼不過是我的工具而已,他反抗不了我,他沒有背叛聯邦。」
邢以芮終歸沒繃住,臉色鐵青。
雙方代表團中精通文書工作,擅長玩文字遊戲的公務員們頓時表情複雜。克萊恩這番話當然是胡說,且不說叛國重罪是否與其他罪名採取統一的構成要件標準。在實際庭審判案中,只要法官能作出不違背憲法和過去判例的解釋,把這件案子判成的判例就好啦!
離奇的是,邢以芮似乎真的信了克萊恩的鬼話,居然被點燃怒火,怒沖沖說:「用不著你在這裡關心我們聯邦的憲法精神!說來說去你就是不肯交人?我是真沒想到,你們帝國政府竟然這麼聽一個少將的話,甚至為了保護他的omega不惜拒絕停戰,拿你們帝國人的性命開玩笑嗎?」
旁邊的一名聯邦代表想拉拽邢以芮,試圖阻攔他說話,結果被他無視,一下子露怯露到全星際人眼前。
克萊恩卻不動如山:「不,邢以芮,是你在開玩笑。和平來之不易,你卻挾私報復,你覺得我在聯邦時和你交朋友是你人生的污點,我欺騙了你。你想報復我,所以把一個柔弱無害的omega置於兩國停戰的和平談判如此重大的場合,當做脅迫我的籌碼。」
邢以芮再傻也知道這不是好話,當場拍桌狂怒:「不要顛倒黑白!你殺死我爺爺還將罪名推到我頭上,這才是我們之間的仇!我把你這樣陰險狡詐的人真心當朋友才是我人生的污點!!」
帝國談判代表:「……」
聯邦其他代表:「……」想罵髒話。
第2o5章
「正告聯邦方代表,請你方談判人員不要污衊我方內閣大臣,在毫無根據的臆斷下做無證控訴,胡亂指控我方大臣。」帝國方代表鄭重嚴辭,擺明帝國政府的態度是站克萊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