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基焕越说越来劲,后来每次聚会他都要“上课”
,讲富人如何剥削穷人,讲社会规则都是有钱人定的,穷人只有两条路,要么认命地穷一辈子,要么就豁出去抢。他讲的时候双臂挥舞,青筋从额角蹦出来,声音大得工棚外面的野狗都跟着叫。
慢慢地,这帮年轻人心里那根弦越绷越紧。
1993年4月的一个晚上,他们又聚在金基焕租的半地下室出租屋里。那天金基焕特意买了一箱啤酒,把电视打开,放了一盘录像带。录像带是港片《至尊无上》,谭咏麟演的那个赌徒在里头讲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金基焕看的时候眼睛都在亮,看完了把录像带退出来,对着几个人说:“咱们也成立个帮派吧。就叫至尊派。”
没人反对。甚至有人当场多喝了一瓶啤酒,喊了一声“好”
。
帮派成立之后,金基焕起草了四条帮规,用圆珠笔写在一张作业本撕下来的横格纸上,贴在出租屋的墙上。第一条:憎恨富人,杀富济贫。第二条:在赚到十亿韩元之前,绝不停止行动。第三条:背叛帮派的人必须死。第四条:永远不相信任何女人,包括自己的母亲。
李善英后来在法庭上听到这四条帮规的时候,苦笑了一下。她说:“第四条他们自己就没做到,要不是信了我,他们也不会被抓。”
帮派成立了,但没钱买装备。金基焕让所有人继续在工地上干活,每个月把工资的三分之二上交作为“帮费”
。几个年轻人倒也听话,咬着牙攒了小半年,但工地上那点钱实在有限,攒来攒去连五百万都不到。金基焕等得烦了,最终一拍大腿说:“不等了。先干一票练练手。”
1993年7月18号晚上十一点,他们实施了第一次“实战训练”
。目标是一个下夜班的二十三岁女工,她独自骑着自行车经过一条没有路灯的土路。金基焕带人把她拖进路边的林子里,几个人轮番施暴之后,金基焕从后面用一根鞋带勒住了她的脖子。
几分钟后,女工没了呼吸。金基焕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泥巴,扭头问身后那几个脸色白的小年轻:“看清楚了吧?杀人就这么回事。”
二十一岁的江东恩哆嗦着问了一句:“可。。。可她不是富人。她跟我们一样是打工的。”
金基焕的脸色一下子僵住了。他顿了顿,然后说:“这是训练。为了让你们长记性。以后就不会手生了。”
那天回去的路上,有个十七岁的小弟趁大家不注意逃了,还把帮会当时仅有的几十万韩元经费也卷跑了。金基焕气疯了,查了三天,在那小弟亲戚家里把人堵住了。他把人带到仓库后山上,用一把工地上的美工刀残忍地捅了十几刀。完事后他把自己养的一条土狗牵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狗也一刀杀了,然后架锅炖狗肉,逼着每个人吃一碗。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跑。
第一次正式作案是在九三年八月。他们盯着富人名单上的人跟了整整一周,但那富人家门口每天都有司机和保镖,实在下不了手。第二次、第三次也都无功而返。到九四年春天,他们仍然没做成一起正经的绑架案,穷得连加油的钱都快没了。
更糟的是,九四年六月,金基焕被警察带走了。他强奸了自己的侄女,一个上初中的小女孩,家里亲戚报的案。判了五年。他在看守所里通过一个来探视的朋友给金咸阳带话:“别停。继续干。先从路上找目标,看车。”
金咸阳就真的照做了。
九四年七月到九月,两个月的时间,他们绑了三批人,勒索了几笔钱,杀了五个人。每一个案子都按同样的流程,灌酒、杀人、毁尸。他们以为天衣无缝,直到九月八号晚上盯上了那辆现代格兰杰。
李善英的证词让整个案件昭然若揭。警方后来在仓库地下室里挖出了四具烧剩下的骨殖,经过dna比对,确认了其中两具的身份,那对开公司的夫妻。另外两具由于焚烧太过彻底,已经无法辨认,推测是更早的受害者。
法庭上,金咸阳对着旁听席上的记者大声说了一通话。他说:“有钱和没钱的人被差别对待,成功的人被追捧,失败的人被无视。一个月辛苦挣几百万的人比比皆是,一天花掉几百万的人也比比皆是。我只针对那些人,没有伤害过真正的弱者。我最大的遗憾,是没杀够。”
这番话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被印在了头版,旁边配了一张金咸阳在法庭上仰着下巴的照片。
已经入狱的金基焕也被从监狱提审到庭,他对媒体说了一句:“连全斗焕都能无罪释放,我凭什么有罪?”
全斗焕是前总统,那几年身陷贪污和兵变丑闻,但在几次审判中都没有被追责到底。金基焕显然把自己的行为跟政治扯到了一起。
但法律没有采纳这些说辞。
九五年十一月,金基焕、金咸阳、文尚路、江东恩、白炳宇、姜文硕,六个人,在汉城看守所被执行死刑。
李善英被判无罪。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她在两次杀人过程中均没有主动实施加害行为,第一次是被金咸阳强行按住手完成掐扼,第二次是被金咸阳控制手指扣动扳机,全程处于物理胁迫状态。加上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经过,对破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不构成犯罪。
判决下来的那天,李善英站在法院门口,冬日的太阳晒在她脸上,暖乎乎的。她眯着眼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然后低下头,裹紧了那件洗得白的羽绒服,走进人群里。
后来她搬了家,换了城市,在仁川一个水产市场旁边租了间小铺子卖泡菜。铺子不大,十几平米,一年到头都是辣白菜和虾酱的味道。她每天凌晨四点起床腌白菜,傍晚收摊,日子单调但安稳。偶尔有老顾客问她怎么总是一个人,她就笑笑说:“习惯了。”
夜深的时候,她偶尔会梦到九四年那个秋天。梦里她还是坐在那辆格兰杰的副驾上,晚风从车窗灌进来,男朋友在哼电台情歌。他的手伸过来,小指头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她想转头看他一眼,但每次都是脖子还没转过去,梦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