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几乎要顶到她脸上的大肉肠,
张丽明有心想拒绝,
但张了张,最后却什么也没说,反而有些迟疑的伸出手握住了肉棒,并伸出舌头朝龟头舔去。
几年前卫雄曾看过一篇报道,
是香港的,
说一个强奸犯被法院起诉,在审理阶段,
法院让女受害者出庭作证,可女受害者却突然翻供,说与强奸犯生性关系时完全出于自愿,
以至于最后强奸犯被无罪释放。
更让人惊讶的是,
后来女受害者嫁给了强奸犯,还生了个女儿。可强奸犯并没有收手,再又一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
这次没有再生意外,
强奸罪成立,
强奸犯被判了十几年的有期徒刑。
当时他看到这篇报道时还没有得到那份来自未来的记忆,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市民,
顶多就是家庭条件好点。
所以他的想法跟很多人的想法一样,都认为前一个受害者之所以翻供是因为被强奸犯用金钱收买,
类似的情况并不新鲜,
不止是香港,
在世界各国的司法案例中都有生过,
可这样一来却有一点无法解释,那就是受害者为什么要嫁给强奸犯?难道也是因为金钱?
显然不可能,
何况据报道,那个强奸犯的家境一般,所拥有的财富还无法达到让受害者忽视自己安全的地步。
既然无法解释得通,
很多人便自然而然的将这点忽视了。
直到得到来份来自未来的记忆,特别是当他功成名就,心态慢慢生变化后,才终于明白,
对于女人来说,
金钱或许很重要,但有时候却不是最重要的,当一个男人能在床上完全将一个女人征服时,
金钱便沦为了附属品。
当然,爱情在很多女人眼中不是金钱所能衡量的,说白了,就是无价的。但还是那个道理,
如果一个女人的肉体完全被男人征服,
她就会对那个男的产生依赖,慢慢的这种依赖会逐渐深化,到那时谁能说她不爱那个男的?
俄国尼古拉二世时期有一个妖僧,
名叫拉斯普京,
传闻他能让任何女人为其神魂颠倒,而所依仗的便是他拥有长大28。5公分长的巨大肉棒,
最后被忍无可忍的贵族杀害,
死后,
他的肉棒被割下,
如今还放在莫斯科的一家博物馆里展览。
所以说,被强奸的女人爱上强奸犯并不是不可能的事,自然有了爱情,那么结婚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其他男人尚且能做到这点,
何况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