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只是一名最低等的太监,连后宫的宫门都进不去,更别说见到皇帝的妃子了。
只能在御花园里干活,等,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机会。
……
这天,苏宁正在御书房里批奏折。
锦衣卫的暗探把密报呈上来的时候,苏宁起初没有太过于在意。
只是看完密报,他整个人都懵了。
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又看了一遍,没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公孙瑾,河间书院山长,为了混进皇宫,竟然挥刀自宫,如今已入宫为太监,在御花园当差。
苏宁放下密报,靠在椅背上,盯著房梁看了好一会儿。
「狠人。」苏宁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评价。
其实,苏宁不是没见过狠人,可像公孙瑾这样的,他是真的没见过。
人家《笑傲江湖》的岳不群之所以挥刀自宫,也是为了天下绝学,还有为了华山的恩怨情仇。
可这个公孙瑾挥刀自宫,竟然就为了一个女人?
为了一个心里装著仇恨、根本顾不上他的女人?
苏宁摇了摇头,不知道该说他痴情还是该说他傻。
一句「舔狗」已经不足以评价公孙瑾了,毕竟「舔狗」可做不到这种挥刀自宫。
可不管怎么说,公孙瑾对齐姝的这份情意是真的。
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不是为了权力地位,就是为了离那个女人近一点,哪怕做太监也行。
这种人,在世间已经不多见了。
苏宁想了想,笑了。
本来可以立刻让人把公孙瑾抓起来,一刀砍了,一了百了。
可突然不想这么做了。
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他倒要看看,这两个人到底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齐姝在宫里假装温顺,枕头下揣著毒药,满脑子想著报仇。
公孙瑾在外面挥刀自宫,混进宫来做太监,就为了帮齐姝。
这两个人,一个比一个疯,一个比一个痴。
苏宁把密报收进抽屉里,对暗探说:「继续盯著公孙瑾。他每天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去了哪里,都要记下来。别惊动他,让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诺!」暗探领命,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
这天天气很好,晋升为苏嫔的齐姝带著宫女在御花园里散步。
自从齐姝怀孕之后,太医让她多走动,说这样做对胎儿好。
于是齐姝每天下午都会出来走走,沿著花园的小路,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回来。
这条路她走了无数遍,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认识。
公孙瑾蹲在花丛后面修剪枝叶,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立刻看见了齐姝。
他现齐姝比之前瘦了,下巴尖尖的,脸色也不太好,有些苍白。
可齐姝还是那么美,站在花丛中间,像一朵开得最好的花。
她的肚子微微隆起,已经能看出怀孕的样子了。
公孙瑾的手抖了一下,剪子差点掉在地上。
紧接著,他连忙低下头,装作专心干活的样子,不敢再看。
然而,他的心跳得厉害,咚咚咚的,像有人在胸口擂鼓。
公孙瑾想出声喊齐姝,想叫她,想冲上去抱住她。
可他不能。
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低等太监,而齐姝是皇帝的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