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饋贈明著是給自己,實際是給贈與沈家的,徐氏便要歸入公眾,又被三太爺攔下,只叫她以後多照拂病弱的三老爺。對於二老爺,則是提也沒提。
三太爺雖收回休書,可同三老太太夫妻情分也到頭;就是對於二老爺,也感到失望。
三老太太二次給兒子訂婚不對,老兩口也是為此事鬧得不可開交,可二老爺的選擇不是一個。他可以去跪求孫老爺,也可以去跪求親姨父、親姨母。
且不說婚約本就有個先來後到,只說孫家是老父弱女,旁親無依才將女兒託付給沈家,孫氏又在沈家生活了四、五年;而祭酒家小姐,父親清貴,母家有靠,兩家定親之事又沒有傳開,即便退了這門親事,也能找到其他好人家。二老爺本該去祭酒家請罪,取回庚帖,而不是去孫家。
要是二老爺情急之下,一時不周全還不算可恨。偏生他去孫老爺家前,曾被大老爺所阻,卻依舊執意去了孫家。
不管二老爺是因青梅竹馬與嫡親姨表妹早生情愫,還是同三老太太一樣覺得娶了孫氏就失了妻族臂助,或是覺得得罪一年老無親族商賈要比得罪祭酒家後果輕,這樣選擇都失了道義。
為這個緣故,二老爺一成親,三太爺就分了家,將二老爺夫婦分了出去。三老太太出面攔著,也沒有攔下。
二房三兄弟,本不是住在一起的,原本只有大老爺與三老爺共居。
直到三太爺故去,長房又無子,三老太太才叫二老爺一家回來盡孝,兄弟三房才又住到一塊。
後來三老太太故去,可三老爺病弱,即便成親,一直依附長兄。大老爺不放心小弟單過,就沒有提分居之事,三兄弟就這樣分產不分家的過日子。
徐氏這些年,始終惦記著孫氏,不過孫氏不肯主動與京中聯繫,京中能打探到的,都是她日子過的很好的消息。二房也不好太打擾她,畢竟她在二房教養數年之事,在京中不是秘密,要是兩家早有婚約的事情泄露到松江,為難的還是孫氏。
誰會想到得到她確切音信時,她已經過世了。
想到這裡,徐氏唯有苦笑。
隨著孫氏遺書送進京的,還有十萬兩銀子莊票。她將兒子託孤給徐氏,請徐氏日後照拂沈瑞,等沈瑞日後成家立業,分家另過後,用這些銀子幫襯一二。二房大老爺無子、三老爺也無子,可孫氏都不曾開口問及嗣子之事,顯然是不願沾二房便宜,牽扯太深。
徐氏雖不知內情,可孫氏臨死之前將嫁妝變賣,將兒子託孤給旁人,而不是丈夫、婆母,可見防的不是後婦,還有丈夫、婆母。沈瑞是唯一嫡子,孫氏卻連分家另過都提及,顯然另有安排。
徐氏便與丈夫商議,想要接沈瑞進京。畢竟一個九歲大的孩子,沒了親娘,也叫人不放心。
大老爺想的卻周全,沈瑞有生父親祖母在,沒有旁人養育的道理。最好的法子,就是以過繼的名義,將他從松江接出來。大老爺這裡嫡房嫡支,有沈珞這個親侄兒在,不方便過繼嗣子;記在三老爺名下,卻是正合適。
京城二房家產,大頭本就是孫老爺當年饋贈。將當年所得,回贈到孫老爺外孫上,也是應有之意。
這夫妻兩個都是厚道人,便作此打算,並且使人南下弔祭。
待得了消息,曉得沈瑞遭遇時,夫妻兩個義憤填膺,不過因由沈理照看,並沒有急著提過繼之事。沈瑞身為人子,為生母守孝三年,是人子之責。
三老爺夫婦那裡,徐氏也打好了招呼,只暫時瞞著二老爺夫婦。
之前兄弟三人已經默認了沈珞日後兼祧,如今多出了沈瑞過繼三房,不曉得二老爺夫婦會如何反應。與其為了此事,讓大家都不痛快,還不如「先斬後奏」成了事再說。
畢竟兄弟三人早已分家,長房與三房的產業都是自己的,別說是三老爺過繼嗣子,就是的大老爺要過繼,二老爺夫婦也無權攔著。
誰會想到,就在沈瑞即將出孝,大老爺夫婦正打算安排人南下打理過繼之事,沈珞在重陽節出遊時墜馬而亡。
二房血脈斷絕,傷心的何止是二老爺夫婦。
大老爺這些年親自教養侄兒,視若親子,跟著大病一場。
徐氏也不好受,一邊要照看丈夫,一邊還要去妹妹家安慰外甥女。沈珞雖沒有成親,可已經訂下親事,訂的就是徐氏幼妹所出嫡長女。
不想二太太魔怔了,一口咬定何家小姐命硬克夫,連徐氏都給埋怨上。還鬧到何家去,逼著何家小姐死殉。何家小姐上了吊,要不是被家人攔下,早就香消玉殞。
徐氏氣惱得不行,可也曉得二太太傷心子亡,失了心智,與她計較也無益。
不過二太太這個情景,過繼沈瑞之事倒是不好就提。否則以她的想法,要是曉得長房三房早定好過繼之事,說不定又將沈珞的意外歸咎到沈瑞身上。
而沈瑞到底是如先前打算的過繼到三老爺名下,還是過繼到長房名下,夫妻兩人開始有些拿不定主意。即便欠孫家人情,可要是沈瑞是個不成材的,他們也不會讓沈瑞到長房。即便是小宗宗子,也需要支撐門戶,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血脈單薄的教訓也讓大老爺夫婦警醒。
沈珞已經十八歲,得了舉人功名,眼看娶親生子,一個意外就沒了;要是再守著一根獨苗,那二房依舊是隨時有血脈斷絕之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