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日月更替就是很容易迷失时间,卫明玦感受着腹中的饥饿,估算道:“至少有一整天了。问这个干什么?”
丁戊燊耸肩:“我掉下来的时候是六月十七日子时左右,我就是想着,修建这座塔的人肯定是冲着道法大会和血月食祭来的那他们在血月食那天肯定会打开阊阖门的,要是我们能撑到那个时候不死在敌人手里,应该就能活下来。”
“五天,有水但没有吃的,能不能活啊?”
丁戊燊靠在石壁上,觉得如果自己没受伤的话,大概能坚持一下,可是现在断了条胳膊,又没有食物,他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力在一点点流失:“我大概是不行了,那么久,桑稚师兄他们也不是傻子,估计我现的那点东西他们早就知道了。”
“算了,反正我就是个无根无萍的小道士,死了也没什么,倒是你,千金郡王的名号我也听过,要是你死了,平罗山上有一个算一个都要被皇上找麻烦,”
丁戊燊闭目养神:“谢谢你之前愿意用自己的血喂我,等我死了,你可以吃我的肉活……”
“你在说什么啊!”
卫明玦愤怒地打断了他的话:“不是你说要我把你带出去吗!我还没说放弃,你怎么能先想着等死!”
丁戊燊怔住了:“可是……”
除非现在找到出口,否则自己面临的就是一个死局,如果不管他的话,卫明玦大概率是能活下来的,可带上体力逐渐消逝的自己毫无益处,甚至还会连累到卫明玦。
“可是什么可是!你可是这世上第一个喝了我的血的人!你要是死了,我不就白割腕了吗!”
卫明玦整个人都像个爆炸的长毛狗,他浑身狼狈的要死,滑稽地要命,可丁戊燊瞧着他,胸中某样东西却在烫。
“我以郡王的身份命令你,给我活下去!本王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头一次,“本王”
这两个字在卫明玦口中真正有了千钧之重,他想靠自己办成一件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不是靠向和皇叔和公主母亲求情,而是用自己的能力,去履行他前半生从未履行过的职责。
“我们走!”
一只滚烫的手拉住丁戊燊完好的那只胳膊,语气中没有一丝犹豫和不确定:“反正塔就这么大,你在刚才找到水的地方等着,我一定会找到出口的!”
丁戊燊被扯着走了几步,胳膊疼——他不禁想到,千金郡王果然是个不会照顾人的贵公子,可是抓住他的这只手却全然义无反顾,毫无松开的迹象。
丁戊燊曾听过卫明玦的名字——很正常,卫明玦花名远扬,无论在江湖还是在朝廷的人眼中都是纨绔的代表,更别提他还爱好龙阳爱好得天下皆知,丁戊燊从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见到他的另一面。
贵而不骄,虽然莽撞,却很勇敢。
卫明玦似乎现了丁戊燊的体力不足,他只想了一下,就把人背到了自己背上。
勇气是会传染的,即便那可能只是盲目的动力,却也是动力。
丁戊燊趴在卫明玦背上,内心被这种从他人身上感染而来的莽撞热血填满——也许……也许……他是可以相信的。
就在这时,二人感受到脚下一阵晃动,头顶传来朦朦胧胧的女声:“下面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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