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壳上沾着的液体迅滑落,几乎没有残留。
他用柔软的白色毛巾,仔细地把蛋壳擦干。
沈叙昭感觉自己像只刚洗完澡被擦干的小猫——如果猫是蛋形的话。
擦干后,温疏明抱着蛋走向放小衣服的柜子。
柜门打开,一排排小衣服整齐排列。
温疏明的目光在一件粉色的、帽子上带着白色蕾丝边的小衣服上停留了片刻。
这件很可爱。
沈叙昭顺着他的“目光”
“看”
过去,瞬间炸毛。
「不要这件!」他在蛋里抗议,「猛男怎么能穿粉色呢!」
他虽然现在是颗蛋,但灵魂可是十九岁的男大学生!穿粉色小衣服,这合适吗!
温疏明动作一顿。
「不喜欢粉色吗?」他问。
「不喜欢!」沈叙昭斩钉截铁。
温疏明点点头,把那件粉色的小衣服放回原处,又拿起旁边的一件。
「这个呢?」他问。
沈叙昭“看”
了看。
浅绿色,还行。款式简单,没有蕾丝蝴蝶结之类的装饰。帽子上好像有点什么,但被旁边的衣服挡住了,看不清楚。
「要这个。」他说。
温疏明拿出那件小衣服,开始给蛋穿。
衣服穿好后,沈叙昭才“看”
清楚帽子上的全貌——
一圈精致的、用金线绣成的小黄花,绕着帽檐排列。每朵花只有米粒大小,但在灯光下闪闪光。
蛋蛋沉默了。
他现在看起来,像个……花仙蛋?
穿粉色是猛男拒绝的,穿浅绿色带小黄花……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
但衣服都穿上了,总不能又换吧。
沈叙昭自我安慰:现在他就是颗蛋,谁会笑话一颗蛋穿什么衣服呢?
再说了,温疏明这条大直龙,审美就这样了。能选件不是粉色的,已经很给面子了。
蒜鸟蒜鸟。
……
穿好衣服后,温疏明抱着蛋乘电梯上了一楼。
这次他没有去客厅或书房,而是去了厨房。
沈叙昭眼睛一亮。
厨房!
终于能看看有钱人家的厨房长什么样了!
厨房很大,至少是他上辈子宿舍的十倍。整体装修是银灰色系,各种厨具闪闪光,一看就很贵。中间是巨大的岛台,旁边是嵌入式冰箱、烤箱、蒸箱……
温疏明把他放在岛台上,然后,自己走到冰箱前,打开了门。
“咦?”
沈叙昭在蛋里疑惑,“霸总还要自己做饭呀?”
这不科学!
按照他看小说的经验,霸总不都应该有私人厨师,每天变着花样做满汉全席吗?怎么会亲自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