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逻辑对冲!【求月票!】
声音落下的刹那。
张博眸光一闪,他站起身,宛若一颗雪中松树,看似苍老却满是劲力,看著稿子,沉声道:「本案,为瀚海市洪福区,三马村猎杀·案,受害者名为胡华,年龄13周岁,性别男。」
「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吕雄,年龄四十六周岁,家住瀚海市洪福区三马村。」
「案件被害人胡华,于八月十四日跟随夏令营前往三马村荒山进行野餐,期间因身体生理反应致使其在野外如厕,旋即现与大部队脱节,外出搜寻,进而导致其被困于荒山之中。」
「被审人吕雄,为三马村村民,在八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初始,手握猎枪前往荒山进行狩猎。」
「最终酿成命案生。」
「本次案件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一审,现宣布。。。。。
」
张博扫了扫整个庭审现场,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本案。。。。
」
「开庭!!!」
两个字落下的刹那,整个现场顿时精神一抖,所有人聚精会神的看著上方。
张博则是扭头看向公诉方的黄仁,示意对方可以开口说话。
黄仁颔,花费几秒钟整理思绪,接著便站起身,扫了眼周围,缓缓道:「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诸位。」
「根据上述审判长所言,以及我方调查,被审人吕雄触犯如下法例。」
「先,有关禁枪的一事,是于1996年所颁布的《枪枝管理法》,从有限允许个人持有枪枝」,全面转向严格禁止非法持有任何枪枝」。」
「案时间为2oo5年,八月十四日,被审人吕雄持有枪枝致人死亡,很明确是在《枪枝管理法》颁布后导致。」
黄仁的声音不大,并无情绪起伏。
但逻辑却十分明确,众人听得很是清晰。
说著,黄仁顿住,语气忽的加重。
「被审人吕雄,触犯《刑法》第128条第一款法例,非法持有枪枝罪」!」
「根据警方所提供证明,以及部分证言,被审人吕雄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同时,在案后,被审人吕雄在现受害者死亡后,并未选择报警,而是逃离案现场,为严重恶劣情节。」
「综上所述。」
「瀚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吕雄提起公诉!」
此话落下。
听审席众人逐渐有了些许骚动。
黄仁所说的三条罪名并非完全独立,而是一整个犯罪逻辑链!
总体而言,便是持有枪枝,用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可比寻常的故意杀人要严重的多!
甚至。。
「严重恶劣情节。。。。嘶,故意杀人的严重恶劣情节,好像是能接近死刑的来著。。
」
「呵呵,死有余辜!当初让他上缴枪枝他不缴,现在用枪杀人了怎么判都活该!」
「公诉方受害者家属才是真可怜,子然一身,丈夫死了,孩子也没了。
」
「唉,这么看吕雄确实该死。。。只是,徐律那边。。
」
「6
」
说著说著,众人不自觉将话题扯到徐良身上,旋即就看到众人眉头蹙起。
从案情,以及公诉和法院所提供的描述来看。
毫无疑问,吕雄都是该死的!
尽管他的认错态度很好,看起来可怜。。。但难道受害者家属就不可怜了!?
人家家里的独苗都死了,难道这不可怜!?
相比之下,吕雄那所谓的认错态度就显得有些亡羊补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