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o章出去走一走
后世地方想要建机场,有一套非常详细的流程。
先由地方提出设想,编制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报告,将报告上交西苑,同时抄送民航管理局。
西苑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评估,包括对空域使用、土地、
军事安全、经济规划、地域机场分布等方面一一评分,全部合格之后,审批通过,转民航管理局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就可以进入到建设阶段。
但现在不行。
因为当前的所有东西,都是从上而下的。
上级制定计划,同时批给下面相关资源。下面拿著任务计划,一一核对需要用到的资源并进行接收,等资源全部到位,然后再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表实施执行。
不管是建机场、建火车站,还是修水库、修路,基本都是这么一条流程。
如果是小工程,比如村里修条路、修条水渠,还可以跟上级打商量,东拼西凑点钱款物资就开干。
但对于大型项目,无一例外,都是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上报相应级别的计划委员会,最高到西苑。
各级计划委员会,按照项目需求的紧急程度、以及物资的准备情况,给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
如果同意的,先报给省计委、或者直接到西苑进行审批,上级同意之后,便可以按照物资供给情况编制项目计划表,再下到相关地方,由申报单位所在的相应计委落实执行。
而这一类工程,也基本以水库、公路、桥梁等民生工程为主。
机场?
那是归属部队管理的,地方只有配合的义务,没有主导的权利!
历史上,我国第一个由地方提出申请并建成的机场,便是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高崎机场于81年提出申请,82年1月动工修建,历经2o个月的建设,于83年1o
月竣工通航。
这个项目能顺利落地,现在这位同志贡献不小。
在整个过程中,高崎机场开创了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由地方提出申请建机场,第一次由地方主导建设资金筹集,其中包括向上级「要钱」,不够的部分,第一次向外资借钱。
是我国第一个利用外资建设的民用机场,也是第一个下放地方政府管理的民用机场。
现在由深圳提出来,深圳就成了第一个。
而无论是厦门还是深圳,他们之所以敢提、能提,上级也同意接受申请,法理依据便是之前多次提到过的那个文件:《批转广东、福建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当然,现在还得加上一个:他们的特区身份。
因为那份文件,特区便只在这两个省,因为有了特区身份,深圳和厦门才能干其他地方于不了、或者不许干的事儿。
至于内地城市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建机场?
那得等到新世纪。
2oo4年第一版《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地方上才有了申请建机场的权利和依据。————倒不是说在2oo4年之前没有地方申请建机场的案例,只不过之前并没有法理依据,属于粗放管理模式下、参照特区情况案例的循例处理。
为啥陈凡之前就想著,将云湖的小机场改造成为民用机场,却连电话都没给杨康年打一个?
他就等著深圳打头阵呢!
深圳若不成,云湖机场想都别想。
没有先例,也没有可供摸索的经验,这个时候,陈凡讲的东西就很有内容了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