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ac揉了下眼睛,迷弟,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理喻自带偶像光环的生物。
“不是。”
reid没有贪功,“我刚才说了,我是看到issac请他喝酒,才发现的不对劲。除了熟人,他只对有问题的陌生人才过分热情。”
警官谨慎的看了一眼issac,“你的身份是……”
“一名普通的学院讲师。”
issac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负责培训学院里新招收的fbi学员。”
“这么年轻?”
雀斑小鸟惊呼。
“所以,总得有点看家的真本事啊。”
issac摊手。
“所以,是你先发现了问题,然后把人单独叫到角落的地方。drreid凭借对你的了解,也发现了这里面的不对劲,对吗?”
警官总结了一下。
“没错。”
“你就不担心他没有发现,或者直接误会了吗?”
如果是合作已久早有了默契的同事,警官不会这么怀疑,但是,就像他之前猜测的那样,情侣关系反而更容易被误导。
至少,他敢用自己举例,如果自己老婆在酒吧里和一个男人举止亲近,他想到的绝不是发现了威胁,而是担心自己头上变绿。
“首先,我们默契十足,其次,我们相互信任。最后,你的假设蠢透了。”
issac不太客气的说。
“好吧,那说说你吧,你是怎么发现不对劲的。”
警官问。
“roo给我的感觉并不好,而且起身的时候我趁机摸了一下他的腰,我摸到枪了。”
issac干脆利落的说,“为了不引起慌乱,我拉住了他的注意力,然后拨打了911。”
“你对他的说服,很有新意。”
警官夸奖道。“我差点就信了。”
“你知道?”
这下,轮到issac惊讶了。
“别小看911的接线员。”
这下轮到警官自得的笑了,“她在发现电话另一端没有人说话反而传出对话声的时候没有莽撞的把这归为拨错的电话,而是耐心的听了下去。在发觉有不对的地方的时候就果断的转给了我,而我当时已经到了。”
“出警速度不错。”
issac夸赞道。
“这里可是拉斯维加斯,二十四小时执勤。”
警官没有谦虚,“警察随时随叫随到。”
issac就当这是事实了,fbi何必难为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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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issac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急着起床,而是躺在被窝里玩手机。假期也差不多结束了,他们现在回华府,好好休整一天,在工作时大概就不会带上假期综合症了。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