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马斯·巴恩斯,《泰晤士报》主编《泰晤士报》读者来信选登尊敬的巴恩斯先生:
我是一名老兵,在老黑斯廷斯侯爵担任印度总督(那时候还叫威廉堡驻军总司令)时,我曾有幸在他的麾下服役。
二十年过去了,我如今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住在切尔西的荣军院里。
我本以为自己早已看淡世事,直到最近读到贵报关于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的报导。
老侯爵的女儿,我并不认识她,但是我还记得在她父亲的摩下,我们总是穿著红色的军装,在烈日下行军,在暴雨中露营。廓尔喀、马拉塔————他把半个印度并入了不列颠的版图,换来的是乔治四世的一句「辛苦了」和一枚嘉德勋章。
可他的女儿呢?
他的女儿如今得到的,是无耻的诽谤,是难以启齿的羞辱!
编辑先生,我不是什么贵族,只是一个拿了一辈子军饷的老兵。
但我知道一件事,老侯爵的荣誉,是用血换来的,他的女儿,不该用眼泪来偿还。
如果今天坐在白金汉宫里的年轻女王,知道老侯爵当年是怎么站在乔治三世面前,为她祖父和伯父的王冠在北美和印度拼死作战的,她还会允许这种事生吗?
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知道,老侯爵在天有灵,一定在看著。
托马斯·格雷,前东印度公司陆军上尉,伦敦切尔西荣军院尊敬的编辑先生:
请允许我以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视角,对近日之事提出几点看法。
根据目前公开的相关报导,此案中存在几个值得法律界关注的问题:
先,关于医学检查的性质。在当事人坚决否认且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王室权威强制要求一位未婚女性接受侵入性医学检查,这在英格兰普通法传统中是否有先例可循?1787年《人身保护法》的精神是否已被遗忘?
其次,关于流言的传播。倘若确有证据表明,有人明知弗洛拉小姐无辜而蓄意散布不实信息,致使其名誉受损、精神受创,这已构成普通法上的「诽谤」罪名,黑斯廷斯家族完全有权向法庭寻求帮助,并将案件移交上院处理。
最后,关于政府责任。相墨尔本子爵以「无先例」为由拒绝黑斯廷斯家族的合理诉求,并疑似对其作出威胁,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危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无意在此煽动对抗王室的情绪。恰恰相反,我坚信,对国家的真正忠诚,不是掩盖问题,而是纠正错误。如果连女王陛下本人正被蒙蔽,那么指出这一事实,便是对她最大的忠诚。
我希望看到此案尽快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让事实在法庭上说话,让证据在公众面前显现。这不仅是还弗洛拉小姐清白的最佳方式,也是向整个文明世界证明,在英国,没有人可以躲在权力背后,肆意践踏另一个人的尊严。
威廉·格兰特,御前大律师,林肯律师学院尊敬的编辑先生:
我是一个曼彻斯特的棉纺厂主,白手起家,从不读什么时尚杂志,也从不关心宫廷里的家长里短。
我订《泰晤士报》主要是为了通过新闻判断棉花价格的涨跌,因此也很少向编辑部写信。
但这一次,我不得不提笔。
贵报昨日的评论中有一段话,让我反复看了好几遍遍:「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或许只是你们的政治筹码,但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某个人的女儿,某个人的姐姐,某个人的朋友。」
这段话说得太好了!
在我们工厂里,有一个女工,叫玛丽。
玛丽今年三十二岁,未婚,瘦瘦小小的,干活很卖力。
去年冬天,她肚子肿了起来,工头私下跟我说,她八成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应该把她辞退。
我问玛丽怎么回事。她说是病了,不是别的。我带她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是消化问题,和怀孕无关。
如果当时我听信了工头的话,把她辞退,她现在会是什么下场?
流落街头,被所有人指指点点,连一份正常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远走他乡或者做些见不得光的营生!
在曼彻斯特,一个名声不好的姑娘就是这样的结局,我相信伦敦肯定也是这样的情况!
就因为一个「可能」,就因为一句「八成是」,玛丽的一辈子就毁了,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我为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感到悲哀。但更为这个国家感到悲哀,因为如果连她都保不住自己的名誉,那玛丽的遭遇,又有谁会在意呢?
一约书亚·菲尔德,曼彻斯特索尔福德棉纺厂尊敬的编辑先生:
我是劳顿城堡附近的一位佃农,世代为黑斯廷斯家族耕种。我不识字,这封信是我口述,请我们教区的麦克莱恩牧师代写的。
我想告诉伦敦的先生们一件事,弗洛拉小姐从小就常来我们佃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