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再让大姐廖国华帮忙,找几个对口的大学生当服装设计师。
接着再联系一下a市棉纺厂的厂长,从他那里进一大批布料。
再让李堃通过之前跑业务积累的关系,搞一批缝纫机、包边机之类的必要设备。
那么,服装厂也就差不多可以开业了。
结果没想到,他竟然被困在了第一步!
因为二姐夫陆泽告诉他,无论是邮寄,还是亲自坐飞机帮忙带样品回来,都不太现实。
先是邮寄,如果选择航空包裹的话,那么算上包装邮寄一公斤的运费差不多就是1oo块钱。
而廖永明需要的东西肯定不是个小数目,那么光是运费就是一大笔开销。
但如果选择海运包裹,虽然运费是航运包裹的三分之一。
但海运包裹所需要的时间,却是足足三个月。
相信廖永明不可能愿意每次为了等个包裹,就等上那么长的时间。
当然了,就算廖永明不在乎这些成本,也不在乎等待的时间。
那通过寄送包裹的形式获得杂志和样品,也不可能行得通。
因为,廖永明只需要杂志和服装这两类物品。
那么,这些东西只要过一定的件数,就会被直接判定为走私。
除非廖永明愿意花大价钱的运费,少量多次的进行寄送,也就是每次只寄送少量的杂志和衣服样品。
可廖永明这么折腾就是为了开服装厂赚钱。
如果真这么做的话,那他要掏的成本可就太大了。
所以,寄送包裹的方式,直接就得被否决掉。
那就只剩下让二姐夫带着东西,坐飞机亲自送回来这一种方式了。
但这种方式,陆泽也同样给否决了。
因为,如今国内能获得的米国F-1留学签证,大多都是单次入境签。
而陆泽最开始申请签证的时候,因为本就有争取“弄到”
点米国的“机密”
就回国的计划。
而且廖永明也再三说过不差钱,再加上徐锦晟当时的帮忙。
所以陆泽当时才拿到了,半年内可以往返两次的特殊签证。
可过年时,陆泽为了送玩具已经回来过一次了。
所以他现在是真没办法再回来了。
就更别提给廖永明带东西回来的可能了。
而二姐廖英华如今拿到的签证,也是F-1签证,去了轻易就没法回来。
这就更没办法帮廖永明送东西回来了。
“也就是说,咱们没办法拿到杂志和衣服样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