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驱逐了文公的宠妃敬嬴及其子倭,拥立鲁宣公。这种合作让他们共同掌握了鲁国的实权,形成“三桓”
共治的局面。
季氏与孟孙氏的斗争:随着权力的膨胀,“三桓”
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季平子时,与孟孙氏的孟懿子因土地问题生冲突,季平子“伐孟氏”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双方兵戎相见。后来孟孙氏联合叔孙氏、公室反击,将季平子赶出鲁国,但季平子通过贿赂等手段得以返回,并重掌大权。
季氏与叔孙氏的博弈:叔孙氏在“三桓”
中势力较弱,时而依附季氏,时而联合公室。鲁昭公二十五年,叔孙氏的叔孙昭子曾支持公室反对季氏,但看到季氏势力强大后又转而支持季氏,导致鲁昭公流亡。这种摇摆反映了中小家族在强权面前的无奈,也让季氏得以利用矛盾巩固权力。
季氏对公室的压制:季氏通过削弱公室的权力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他们控制鲁国的军队,让公室无兵可用;垄断国家财政,让公室“贫于季氏”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甚至干预君位继承,如鲁昭公死后,季氏拥立鲁定公,完全掌控了君权。
季氏在权力斗争中的手段虽然卑劣,却客观上加了鲁国宗法制度的崩溃,为后来的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埋下伏笔。但这种以不义手段获取的权力,终究难以长久,战国时期季氏逐渐衰落,最终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而闵子骞的操守却穿越时空,成为永恒的精神财富。
二十一、闵子骞的“义”
与孔子的“道”
:儒家伦理的传承与展
闵子骞的“义”
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受孔子“道”
的影响,是儒家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孔子的“仁”
到闵子骞的“义”
,儒家伦理在传承中不断展,形成了完整的道德体系。
孔子的“仁”
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孔子说“仁者爱人”
(《论语?颜渊》),“仁”
是一种普遍的爱,包括对父母的孝、对兄弟的悌、对朋友的信、对他人的恕。这种“仁”
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
闵子骞的“义”
是“仁”
的具体体现:“义者,宜也”
(《礼记?中庸》),“义”
是在具体情境中做出适宜的选择。闵子骞拒绝季氏,是因为他认为担任费宰“不宜”
——不符合“仁”
的要求;他劝阻父亲休妻,是因为“母在一子寒,母去四子单”
是“宜”
的选择。这种“义”
是对“仁”
的践行,让抽象的“仁”
变得可感可知。
儒家伦理的传承脉络:孔子之后,孟子将“仁”
展为“仁政”
,强调统治者要“以民为本”
;荀子则重视“礼”
,认为“礼者,养也”
(《荀子?礼论》),通过礼仪规范人们的行为。闵子骞的“义”
处于孔子与孟荀之间,上承孔子的“仁”
,下启孟子的“义利之辨”
,是儒家伦理传承中的重要环节。
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在现代社会,孔子的“仁”
可以转化为“人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