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小黏人。
真难想象,他一米八八那么大的个子,和喜欢的人相处的时候居然是这个样子的。
林朝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弯起嘴角,心里有种温暖又甜蜜的感觉。
这种情绪在他夹起筷子品尝第一口菜的时候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这味道。
林朝感到吃惊,立刻又夹了一口。他细细品尝一番,又夹起另外几个盘子里的菜。
没错,这不是错觉。
这几个菜的口味,和他妈妈做的一模一样!
仔细一看就连菜色都很熟悉,沈临风今天给他做了三道菜,其中两道就是妈妈那天让沈临风带回去吃的番茄炒蛋和清炒虾仁。
特别是番茄炒蛋。他和沈临风虽然从小在同一个城市长大,但他们那边各家人做出来的番茄炒蛋酸甜度还是不太一样的。这道菜沈临风之前也给他做过,口味偏甜一点。
林朝本身不是特别喜欢吃甜,因此在家里的时候,妈妈会少放一点糖,做成酸甜口。
如今眼前这道番茄炒蛋,明显是按照林朝的口味来的!
要知道一个月之前,沈临风还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来没有亲自进过厨房的大少爷。短短一个月里,他的变化竟然这么大,甚至只尝了一次就完美复刻出了他妈妈的手艺!
林朝简直太惊讶了,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地吃着。不知不觉就干掉了一大碗饭。
沈临风从清华出来,刚出校门就看到李叔站在一辆法拉利旁边朝他招手。
“少爷少爷!这里!”
李叔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沈临风一看就急了,连忙小跑过来,一把将李叔摁回到驾驶座上。同时自己也火速上车,催促道:“快走快走!你怎么开这种车来接我?!”
“啊?”
李叔愣了一下,但是优良的职业素养还是让他立刻按照少爷的吩咐,发动车子驶离了清华。
“太招摇了。”
沈临风皱眉打量着这台限量版跑车,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李叔你下次过来换辆车!捡辆最便宜最不起眼的开!”
“啊???”
李叔迟疑道,“可是少爷,您留在北京的车都是豪车啊,要不我让人调几辆便宜、呃,亲民点的车子过来?”
“?”
沈临风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了。
他们家在北京虽然有一些产业,但他平常不怎么过来。只是某次发小约他玩,他才来了趟北京。两个富家子一起去逛车展,那时候年纪小,喜欢限量版跑车,他一时兴起就拍了好几辆。
结果因为还不到考驾照的年龄,买回来没法开,那些车子就一直丢在北京的房子里。
倒也没有吃灰,北京的房子一直有佣人在打扫。车子也在精心保养着,好几年过去了看上去还跟新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