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穿旗袍的女人,身材就是标杆,该有的地方,王潇潇都有还不小,不该有的地方,一点都没赘肉。
“你和林灿是不是沟通过?”
王苍林以前可是云川段正淳,他老渣男了,很懂男女关系。
“那你有没有想过和林灿谈恋爱?”
“没想到你想得挺周到的,我那两个姐姐的确喜欢比,烦都烦死了,对了今天上课吗,不上课我休假,我们去玩。”
“这还差不多,走,去那边,我给你拍照。”
林灿松开王潇潇的腰,拉着她的手,继续游玩桃花林。
……
而且,以前只是觉得林灿和三个女儿姐弟相称,久而久之就觉得是姐弟了。
“我就纳闷了,你们女孩子出门都喜欢提包,但每次都不提,让我提?”
就可以为所欲为。
王潇潇在牛仔裤里穿了黑丝,一眼望去,床上那只玉足被黑丝包裹,真好看。
嘟嘟嘟~
林灿手机响了,是王苍林打来的电话。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走着走着,林灿不仅成为了摄影师,还成了拎包客。
王潇潇有裤里丝。
林灿这种男人不招女孩子喜欢都奇怪,太会了。
对啊!我女儿该谈恋爱了,我晚婚晚育,我女儿要是再晚婚晚育,我特么八十岁了,怕是也抱不到孙子。
但是,林灿会看啊。
王苍林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因为林灿喊爸,认他当义父了。
下身上条蓝色的紧身牛仔裤,蜂腰蜜臀大长腿。
“是啊,我见你睡那么香,都舍不得吵醒你。”
“ok。”
就喜欢林灿这样有分寸感,不会随时都缠着要一起睡觉觉躺板板。
那样的话,会让人厌烦。
“想吃,呸!你醒了?”
这种话没用,而且还让人反感。
“不要。”
下午三点,王潇潇醒来张开眼,顺着林灿的目光望向自己的脚丫子。
“好。”
这样的身材抱着睡有多爽,林灿是很清楚的。
有钱,真好。
“我哪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