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爱去小说网>中国体育人 > 第二三五章 加盟商(第2页)

第二三五章 加盟商(第2页)

这个时代美国的健身器材主要是由詹德公司生产的,当初陈强也是因为看不上詹德公司的产品,所以才自己设计了健身器材。比较起来的话,陈强所设计的健身器材当然是更胜一筹,不过陈强却没有那个本钱去开设生产健身器材的工厂。

如今这个史密斯很明显是看中了陈强设计的健身器材,所以上门来,希望得到陈强的授权。

那个年代对待明专利的态度跟后世是不同的,如果按照后世美国的标准,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也算是“偷窃”

的话,那么美国可以算是二十世纪最大的“窃贼”

,在美国工业大展的时期,他们从英国、法国和德国“偷”

走了无数的技术。所以网上才有人说,白皮都是双标的,美国学别人技术的时候,就是学习,中国学别人技术的时候,就成了“偷”

在那个时代,什么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不存在的。很多的明创造都会遭到“山寨”

,而对于明家来说,他们要么是与资本家合作,生产自己的明,要么就是自己开公司,生产自己的明。就比如爱迪生,他除了是明家以外,还是通用电气的创始人,通用电气最早就是生产爱迪生的各项明。

而那个明健身器械的瑞典医生古斯塔夫詹德,最终也是开了一家健身器械公司,并且将他明的健身器械卖到了全球。

当时很多的明家搞明创造也不是为了赚钱,有些人为了推广自己的明,也完全不在乎什么专利,如果有人生产他们的明,让他们的明被更多人使用,那对于明家来说就是最好的奖励了。

所以即便是别人不征求陈强的同意,直接照抄生产陈强明的健身器材,陈强也没啥办法。这个史密斯来征求陈强的授权,已经算是很绅士的做法了,而正常情况下,这不过是走个过场,陈强作为明人,也一定会同意的。

这就像是陈强去找约瑟夫普拉提,希望得到约瑟夫普拉提的授权,可以在健身房中开设普拉提课程。约瑟夫普拉提非但没有要什么专利使用费,反而很热心的跑来授课。

当然这也与那个时代专利保护意识不强,专利保护的法律也不健全有关。但最关键的是,那些搞明创造的人,初衷不是为了靠着明而获得巨额专利费,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真的为了改变人们的生活而进行明创造的。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在追求梦想,或者自己正在从事一件伟大的事情时,谈钱就显得太掉价了。

面对史密斯的要求,陈强心中却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陈强开口问道“史密斯先生,你打算把健身房开在哪里呢”

“陈先生,你放心,我的健身房会开在布鲁克林,地点距离你这里很远,绝对不会影响到你这里的生意的。”

史密斯赶紧说道。

“那请问你的健身房已经想好名字了么”

陈强又问道。

“想了几个,但是还没有最终确定。”

史密斯回答说。

“你觉得叫陈强健身这个名字怎么样”

陈强笑着问道。

史密斯猛的一愣“陈先生,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史密斯先生,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希望邀请你作为我的加盟商。”

陈强回答道。

史密斯还是一脸的懵圈,像是完全听不懂陈强所说。

“是这样的,史密斯先生,我打算把陈强健身展成为一个连锁经营的品牌。”

陈强又解释道。

“加盟商连锁经营”

史密斯开口问道,他还是一脸懵圈,完全听不懂陈强的意思。

纽约早在1859年就出现了第一家连锁商店,主要是经销茶叶,到了188o年时已经有1oo多家分店了。

在5o年代以前,美国的连锁经营模式,只是用于分销网络,比如胜家缝纫机公司,就利用连锁经营的分销网络,雄霸美国市场。而之后那些家用消费品的品牌,也纷纷学习这种模式,像是通用电气卖电视机,福特卖汽车,都是先布局分销网络,然后再出售商品。

直到5o年代,麦当劳和肯德基,将连锁经营运用到了食品行业,美国从此出现了很多知名的快餐品牌;而后沃尔玛的模式,更是让连锁经营扩展到整个零售业。在7o年代,日本人学到了连锁经营的精髓,如今很多城市里都能找到日本的连锁品牌。

不过在二十一世纪之前,连锁经营主要是在零售行业和餐饮行业展的,服务行业的连锁经营模式,出现的比较晚,而且成规模的要到二十一世纪以后才逐渐出现。

在1939年,连锁经营还停留在产品销售网络这一初级阶段,至于服务行业的连锁经营模式,更是连影子都没有。所以当陈强提出“加盟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