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哥?”
“话说小霆子,是不是应该先换一个衣服?”
说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城门,看着城墙就知道是比较古老的样式了。
宁霆点了点头,站着不动,期待的看着莫闻。
好吧,这意思不就是想让他给换吗?
拧着眉间思索了几秒,随后脑袋里冒出了一个款式。
像是在顺应着莫闻的想法,宁霆身上的衬衫休闲裤慢慢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和莫闻的柳色外衫不同,宁霆身上是一套玄色短打,穿起来十分方便。
“嘿嘿,果然还是这套比较帅呢。”
莫闻乐呵呵的,上前摸了摸手感。
“我想和哥穿一样的。”
宁霆的语气有些闷闷的,听起来像是不高兴。
“诶?可是小霆子穿这套好帅哦,我之前想穿还没得穿呢。”
玄色在当时是制作成本相当高的,哪怕是一件短打都比莫闻身上的粗麻大褂要金贵的多。
“哥穿这个颜色就很好看。”
说着挑起了莫闻的大修,摩挲了一下手感。
手感并不是很意外,就是单纯地麻制布匹。
哥以前穿的就是这样的衣服吗?
看起来确实很透气,难怪哥总是喜欢穿那些衣服。
实用主义确实有道理。
莫闻双手叉腰,乐呵呵的。
“对吧?我也觉得这个颜色很好看。”
“不对不对,商业互吹先放一边,我们去那边看看。”
猛然回过神的莫闻抓起宁霆的手,想要将他往城门带。
随后现拉不动宁霆,莫闻转过头,唇。瓣就被捕捉住了。
宁霆的眼神深幽,不断加深着动作。
直到莫闻实在是坚持不住,手上不断的拍着他的胸口,才放开了莫闻。
“哥,你快点长大,别让我等太久,我也就只能在梦里过过瘾了。”
这虎狼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