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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六十年代不甘人物四十七(第3页)

当然是那种米粒少,红薯多。

而这样的早饭,在他们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好的了,好多些人家连这样的早饭都吃不上。

有红薯就不错了,还想要有米粒,也不怕把裤底给吃穿。

说真的,对于这样的早饭,程春丫当然是嫌弃的。

不过就算再嫌弃,程春丫还是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饭给吃干净。

浪费粮食不但可耻,还会遭天谴的。

“春丫,你这两天就在家里先歇歇,等过两天再到地里去干活。”

看着闺女那张白嫩嫩的脸蛋,程母心就痛啊!

老二那个没用的怂蛋,这要不是他太没用,闺女哪需要回来种田。

就凭闺女这样的样貌,在部队什么样的对象找不到。

不能想,不能想,越想就越憋火。

“知道了,娘,”

程春丫放下碗筷说道,“我等会给我二哥写封信寄去报个平安,免得他在部队那边担心。”

“担心个屁,”

程母没好声气说道,“他心里要是但凡有点你这个妹妹,那就不应该让你回老家来。”

“娘一想到你这白嫩嫩的脸蛋要下地去干活,我这心里就难受得不行。”

“好了,说这些干嘛呢?反正闺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你就算心里再怎么气老二也没用,”

话说着,程父就看着女儿说道,“是应该给你二哥去封信,免得他在部队挂心。”

一家人吃完早饭就全部出门去了。

该到地里上工的去上工,该到学校读书的读书。

至于年纪小还没读书的,也得出门去找找野菜,抓蚯蚓回来喂鸡。

程春丫把信写好,就出门要去市里寄信。

而从家里出来后,一路上当然又免不了吸引别人的目光。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春丫长得太好看的原因,和昨天一样,楞是没有一个上前来跟她搭话。

步行了四十分钟左右,程春丫来到了市里邮政局。

把信寄出去后,程春丫打算去回收站淘些书回去。

至于捡古董,像一些年代文里回收站简直就是女主家致富的金手指。

呵呵!清醒点吧!

现实中哪那样的好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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