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肥胖庄稼汉,带着他的妻儿跪了一地,他们的身边还放着一篮子刚挖的野菜。
“不必多礼,起来吧。
你们挖野菜呢?”
“回小姐,是的。丞相夫人解雇了我们,现在我们身上没钱,又无处可去,只好挖些野菜充充饥。”
我嘴角抽了抽,你们一家个个肥头大耳的,吃吃野菜,减减肥也好。
“你们知道这个庄园已经不归属丞相夫人吗?”
庄稼汉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草民知道。”
“那你们为何还不搬离庄园?”
“实不相瞒,大小姐。草民一家,十年前从南边逃荒过来,正巧丞相夫人这个庄园需要人手,我们一家就留在了这里。现在十年过去,草民若离开这庄子,也不知道去哪了。
求大小姐不要赶我们走。”
说完他们一家大小都砰砰砰的磕起了头。
“哦,这样说来,我要赶你走,就太不近人情了。”
肥胖庄稼汉低着头没有说话,内心却狂呼,对,对,对,就是这样。
我仔细观察了他们一家的衣着,每个人身上的衣服是破烂的,补丁垒补丁。
庄稼汉的手也是沾满了泥土,但是手腕上的皮肤却是白白净净的。
他的两个儿子也吃得珠圆玉润的,可见以前他们一家在这庄园里活得可是滋润的很。
“我这个人这是心善,怎么忍心看你们一家大小无家可归呢?
这样吧,你们一家离开家乡多年,也该回去看看了。只要你们回到家乡,也就有了家。
暗香,给他们准备回到南方的盘缠。莫让给庄园做过贡献的老伙计寒了心。”
“求大小姐,不要赶我们走。”
“我这不是赶你们走。你们背井离乡多年,对家族或者家乡没有一点想念之情吗?
我这是在帮你呀。”
“当年家族的人,逃荒的逃荒,死的死,我们再回去也找不到人了啊。”
庄稼汉的妻子哭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