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看着曾凌云一身的穿着说道。
半月岛,住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离酒吧有三十多公里。
半月岛的人一般不会来这种小酒吧。
“我只是比较幸运,才会有如今成就,节俭是我的习惯!”
“云弟,不忘初心,是好样的!”
……
曾凌云与白玫瑰两人交谈了十多分钟。
一个身穿西装革履四十多岁的大叔,在三个二三十岁男人的陪同下,来到曾凌云的桌前,四人随意坐在曾凌云对面。
“玫瑰,你宁愿跟小学生喝酒,也不愿陪我聊聊天,你太不给面子了!”
大叔两眼在白玫瑰身上瞄上瞄下。
此人叫方正坤,东阳安保公司老板,明面上是公司老板,实则是个混混头目。
他对白玫瑰垂涎已久,只是忌惮白玫瑰身后的人,才一直没有下手。
“方总,你误会了!这是刚从我老家那边来的弟弟,我是在和他说说老家的事。”
白玫瑰虽然知道曾凌云的身份背景不凡,但还是没有去倚仗曾凌云。
“那你就陪我去喝几杯。”
方正坤说着,背靠着沙,把脚搭在了桌子上,还时不时抖着脚。
“方总,这……”
“把你的猪蹄放下去,然后给我滚蛋!”
白玫瑰话没有讲完,就被曾凌云打断了。
“小子,你在跟我说话吗?”
方正坤,没有任何动作,藐视着曾凌云说道。
曾凌云懒得跟方正坤废话,准备起身废了方正坤的猪腿。
结果被白玫瑰拉住了。
“方正坤,我可以陪你喝酒,但是被龙爷知道是你强迫我了,后果你应该清楚!”
龙爷,名叫金龙,是水龙帮帮主,曾经是赵国强父亲的手下。
水龙帮是江市目前最大帮派。
金龙十年前,经过这家酒吧,收下白玫瑰为干女儿,并把整个酒吧送给了白玫瑰。
因为有金龙作为靠山,白玫瑰经营酒吧十年来,没人敢动她坏心思。
“哼!你别老是拿他吓唬人,听说他前不久去了越国谈生意,那里比较乱,有可能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