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匕小而精,是专为孩提时的李旻打造的。他第一次见血就是用这把匕斩杀了一头饿狼。
现在他的手掌已经宽大,不适合再用这把匕,可他已经将匕视为父亲对他的祝福。
若是此次带了兵,他才懒得去与当地县令打交道,直接叫兵围了屏县挨个搜查,还能查不到他的匕?!
李旻想到这里,看着他那蠢笨的随从就心烦。
随从二喜也苦啊,他只是将军帐下一守门小兵,并不是贴身护卫。
怎奈将军走的急,他那几个武艺高强的贴身护卫全都派出去探敌情未归,李旻随手一指点了大头兵二喜。
他咋知道屏县有小偷啊。
二喜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脖。
李旻瞧他那样火气一直往上顶,干脆甩袖阔步走在前头,只希望那个女县令中用,尽快找到他的东西。
李旻走后,沈桃回到书房盘腿坐在宽大的椅子上。
她两手食指顶在两边太阳穴上,嘴里嘀嘀咕咕,“老天快赐给我智慧,让我快点想出办法抓住那毛贼。”
念叨着念叨着,她还真就灵光一现。
对啊,黄天佑!
黄天佑在匠人比试大赛上脱颖而出,最擅长养狗训狗。
他养的狗子堪比现代警犬,可以从他那里借个狗儿来抓贼。
沈桃解开自己盘着的腿,冲到门口大吼,“冯茗!冯茗!”
第二狗腿李大全捧着一张笑脸出现,“大人你找冯茗啊,他去街上巡逻了。
您有啥事和我说,我保证办的明明白白。”
沈桃:“你去也行,去找训狗的黄天佑,管他借狗,要那种嗅觉灵敏可以寻人的那种,就说我管他借的,有多少只要多少只。
回头狗子要是抓住扒手立了功,赏银一百两!”
李大全:“得嘞,小的这就去。”
他一溜烟跑远,就听沈桃喊:“路上碰到护卫让他们全撤回来,就说我有要事交代!”
此时此刻,屏县一家民宿里,三个穿的还算体面的男人正凑在一起。
他们每人手里都抓着银子,得意的抛到空中又接住。
其中一人稍微胖一点,但看面相还有几分和善,他手里正拿着一把匕把玩。
“这把匕真不错,瞧瞧这做工,刀鞘上还镶着宝石呢。就是匕小了点,要不我就留用了,啥时候缺钱啥时候卖。”
一个精瘦略有驼背的男人道:“胡大,把你那宝贝匕给我瞧瞧。”
“老三,给你瞧可以,你可小心着点。”
胡大递出匕。
老三接过来就瞧见刀鞘上镶嵌的红宝石,“我滴个娘啊,难怪你宝贝,这可是宝石,抠下来能卖不少钱。”
老三作势就要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