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乎,所以面对任何会伤害到姜织眠的一切可能,都会提高警惕。
“浓浓。”
男人伸手将她揽在怀里,下巴蹭了蹭她的头顶,语调微扬,“我带你去个地方,好不好?”
“好。”
姜织眠以为是池砚舟新找的约会圣地,到了之后才现,是距离她住的地方很近的一个小区。
“你。。。。。。该不会是准备住在这里吧?”
“嗯。”
池砚舟点头,“常来的话,一直住酒店不太方便,还是租个房子比较好。”
他推开门,从旁边的鞋架上拿出一双白色的,侧面带着黑色的条框,上面带着皮卡丘图案的拖鞋递到姜织眠面前:“特地给你准备的拖鞋,看看喜不喜欢?”
姜织眠的眼眸流转,看到池砚舟脚下穿着的黑色同款拖鞋时,轻笑:“情侣款的?”
“嗯。”
池砚舟跟着笑,“买的时候,看到这个,觉得你会喜欢。”
他记得她之前说过,她喜欢那个皮卡丘挂件,间接的,应该是喜欢皮卡丘。
喜悦蔓延心底,姜织眠眨了眨雾蒙蒙的的眼睛,嗓音轻柔:“我很喜欢。”
从小到大,除了外婆和姜至翟,没人会记得自己喜欢什么,也没人特地关注。
更别说还只是自己随口说出的一句话。
姜织眠蓦地想起了安晴晴跟她说的话。
——细节拿捏人心,我可不相信会有人不吃这套。
事实证明,她吃这套。
“汪汪——”
愣神间,一道狗叫声拉回她的思绪。
视野中,一只毛茸茸的狗狗跑到她腿边,用脑袋蹭着她的小腿,吐了吐粉色的舌头,短短的尾巴飞地摇晃着,看起来欢快的不行。
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姜织眠,看得她心都化了。
她蹲下身子,掌心中那抹柔软,让她弯了弯眉眼:“你还养了狗?”
“这是博美。”
博美?她当然知道!
正是因为知道,她的心尖猛得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