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抱着手臂:“还有!等你功成名就之后!你得娶我!”
贝兆龙心道这有什么难的,安娜这么好看,娶她自己也不亏。
他坚定点头,好。
有了安娜给的这笔钱,贝兆龙顺理成章地退出了码头。
创业第一件事,安娜就去地下商城买了件还算合身的西装,那时的德伦没有五十多年后繁华,但是大街上四处都是西装革履的a1pha,已经有了未来合议国经济中心的领先姿态。
这也是德伦的本土文化,人手一套西装革履,随便抓两个人都在讨论金融、政治和外交,姿态从容优雅,实则回到家里连房租都交不起,生活更是一地鸡毛,大街上的装货一抓一箩筐。
所以西装这是行头,出门在外,必须要有。
那天清晨,在卧室里,安娜为贝兆龙打上路边买来的红色领带。
“我相信你。”
安娜望着他的眼睛,笑逐颜开道:“你一定能穿上最好的西服,开上豪车,住上别墅,喝的是最好的红酒,吃空运来的进口的牛排、水果。”
贝兆龙仰着头任由安娜为他打领带,等领带打好了,他低下头去亲安娜。
就这样,穷丝贝兆龙穿着这件并不合身的大西装出了门,这是他闯荡江湖的第一天。
他并没有大手大脚地去批市场进一批在市场上泛滥的商品。
而是先行去了码头,这个曾经黑天白夜都伴着他的地方。
他找来了曾经和他一起撒汗的兄弟们,倒也没有一口气全喊过来,而是先自己在内心里筛选了一波。
好吃懒做的不行,没头没脑的不行,憨厚老实的也不行。
得要又吃苦耐劳又聪明机智又圆滑敞亮的人物。
最后,他选出来两个人。
洪大度、富三七。
中午搬运工们都要吃午饭,贝兆龙把他俩喊出来吃饭,这俩人到店里,一见贝兆龙这一身靓丽的行头,好家伙,惊死了,你小子了?
贝兆龙一口气点了五道大菜。
俩人震惊,都以为贝兆龙是来管自己借钱的,登时吓得大气不敢出。
洪大度阴着脸问他:“无事不登三宝殿!你到底要干嘛!”
贝兆龙咳嗽一下,张口第一句,言简意赅。
你们想不想大财?想不想做大老板?
洪大度富三七疑惑看着他:当然想啊。
贝兆龙当即大手一挥:“那你们还犹豫什么,辞职!跟我干,就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你们甘之如饴干一百辈子都不了财!”
洪大度凑进了疑惑:“大龙,你没疯吧?”
富三七震惊:“大龙哥?你烧了?”
贝兆龙承诺创业初期,一个月给他们开三千块底工资,后期赚了钱再按一定比例分钱。
比在码头干活工资高,还给了原始股的地位,挺好,挺有诚意。
但他娘的贝兆龙手底下也没资产啊!谁敢信这个穷丝的鬼话!
他们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贝兆龙。
贝兆龙完全不恼,反而说:“嫂子最近和大度哥闹矛盾了吧?”
洪大度瞬间拧了眉。
贝兆龙从兜里掏了五百出来:“这钱你先拿着,买点好吃好喝,去娘家把嫂子哄回来,等孩子生了我再给包个大红包。”
洪大度在码头里就是搬运工里比较有话语权的大哥,而且人不坏,就是爱吃爱喝,酒量是能写进俗世奇人里的千杯不倒翁,因此也没攒下什么钱来,但就冲他能喝!能闯!贝兆龙也必须把他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