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问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憎恨。”
刺猬头的小男孩双手抱臂,冷冷道。
不只是头,看起来浑身都是刺。
人看着他这副模样,不知为何,心里同时涌起了熟悉和陌生感。
他总觉得达米安的样貌让他感受到了一丝熟悉,但是他的气质、神态又太过陌生,一时间令他难以从记忆的迷雾中找到令他熟悉的根源。
见人一直盯着达米安不说话,拉尔斯眼珠转了转,又重新露出客套的微笑。
“我刚才还在思考究竟该让谁带队前往哥谭比较合适毕竟我刚失去了自己的得力干将。不过现在看来,我已经不需要纠结领队人选了。”
人讨厌这家伙弯弯绕绕的话语,花费了o。1秒在级大脑处理器中处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差点被他过于离谱的举动惊到打翻茶杯。
“你要派这个小孩子带队前往哥谭对付蝙蝠侠?!”
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
就算是哥谭知名雇佣童工的资本家蝙蝠侠也只是让小孩当自己的助手罢了,你这是要让小孩当敢死队队长啊!
不过质问的话音还没有落下,人就忽然神色一凛,眨眼间就从原先位置上腾空飞到空中了。
在他原本的座位旁边,黑绿眼的小男孩缓缓将刀收了回去。
如果人不是拥有远比人类更加夸张的级反应度,那么刀锋刚才已经抵在他的腰上了。
当然,尽管有轻视小孩的缘故,但他刚才确实几乎没怎么捕捉到达米安是什么时候移到他的身边的。
等他注意到的时候,哪怕是用上级度,也难以从任何角度躲开刀锋的威胁,最后只能作弊飞到了空中。
人没有说话,只是他看着达米安的眼神多了几分审视。
拉尔斯这才缓缓笑了,这次是真心的。
“达米安作为刺客联盟的继承人,从六岁起就已经精通世界级的各种刺杀手段了。尽管他现在还不到十岁,但他会成为最合适的领队。”
……你们刺客联盟真的有点变态了。
大抵是对比产生美,人竟然觉得自己第一次见到1o岁出头的罗宾鸟时那么惊讶,实在是有点太没见识了。
他最终还是接受了拉尔斯的提议,接受了这支由不到十岁的小孩带队的刺客联盟援兵。
他们将会在人的帮助下在今天之内带着物资一起埋伏在哥谭郊外,静待阿卡姆骑士和稻草人那边引混乱,然后寻觅属于他们合适的出手时机。
安排好一切之后,人该回到大都会了。
临别前,他看着沉默寡言得有些过分的达米安,还是没忍住好奇,询问他为什么那么憎恨蝙蝠侠。
“他的愚蠢的理想害死了我的母亲。”
达米安垂眸,缓缓擦拭着自己最称手的刀。
“所以我会杀了他,毁了哥谭,证明他的愚蠢坚持毫无意义。”
哇。
达米安这番与年龄极度不符且分外血腥的宣言,非但没有让人感到不适,反而令他自内心地感到赞叹。
没想到除了自己之外,全场反派里最有事业心,最不容易对着蝙蝠侠恨海晴天的,居然是一个十岁小孩哥。
什么小丑稻草人阿卡姆骑士都快来学学,这才是想要葬送蝙蝠侠的级反派该有的职业态度!简直爆杀全哥谭的反派好吗?
人肃然起敬,但还是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是哥谭人吗?对蝙蝠侠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