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你妈在家等你呢。”
回家第二天,罗小贝去逛商场。
不是去买东西,是去看“小贝服饰”
在老家开的旗舰店。
大学四年,她把生意从一家店做到了十几家店,覆盖了三个城市。老家这家旗舰店,是最大的,三层楼,五百平米。
她站在店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顾客,心里挺满意。
然后她看见了何春生。
何春生站在街对面的电线杆旁边,穿着件旧皮夹克,头乱糟糟的,脸上有道疤——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他正盯着她,眼神阴沉。
罗小贝看了他一眼,转身进了店。
何春生站在外面,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店里,心里那团火烧得更旺了。
她更漂亮了。穿着驼色大衣,踩着高跟鞋,浑身都透着“有钱人”
的气场。
而他还是个穷光蛋。
凭什么?
他攥紧拳头,指甲掐进肉里。
不行。他得想办法。
何春生终于找到了机会。
罗小贝在老家待了一个月,处理生意上的事。她每天去店里,下午三四点才回家。
何春生摸清了她的路线,在她必经的巷子里等着。
那天下午,罗小贝一个人走回家。马小龙在学校写论文,没来接她。
何春生从巷子里走出来,挡在她前面。
“罗小贝。”
罗小贝停下脚步,看着他。
二十岁的何春生,瘦高个,脸上有道疤,眼神阴沉沉的,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夹克,看着就不像好人。
“何春生,”
她淡淡地说,“好久不见。”
何春生被她这语气激怒了。
不是害怕,不是厌恶,就是……平淡。像看一个不太熟的邻居。
“你过得不错啊,”
他阴阳怪气地说,“大老板了。”
罗小贝点点头:“还行。你呢?”
何春生噎了一下。
还行?她问他还行?
他蹲过看守所,打过零工,吃了上顿没下顿。这叫还行?
“我不行,”